平昌新闻速递 发表于 2013-8-3 18:58

平昌房管局副局长 酒后驾车致2人死亡 获刑3年

本帖最后由 平昌新闻速递 于 2013-8-3 19:02 编辑

平昌县房管局副局长杜春雷酒后驾车,造成2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近日,平昌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杜春雷有期徒刑3年,该县也根据有关规定开除其党籍、公职。  
现年47岁的杜春雷,2002年9月起在县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任副局长、总支委员。期间,2011年2月至2012年2月任县房地产管理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首席代表。

转自巴中---8.2法苑传真

Nottingham 发表于 2013-8-3 20:14

办得好!

奇葩朵朵开 发表于 2013-8-3 21:12

3年少了   应该10年

隐形纱窗(平昌) 发表于 2013-8-4 11:13

赚大了 2条人命才3年!

在外地的平昌人 发表于 2013-8-4 15:27

酒后驾车的人该枪毙。他这是亵渎人民的生命

燕子于飞 发表于 2013-8-5 21:57

酒后驾车致两人死才判3年?:L

无雨流花 发表于 2013-8-6 09:05

这个案子,我估计法院有猫腻。

无雨流花 发表于 2013-8-6 09:07

如果是平头老百姓酒后驾车致2人死亡,问问他们,这个案子该咋判。

Nottingham 发表于 2013-8-6 09:08

不晓得又要提前好久放出来?

无雨流花 发表于 2013-8-6 09:09

看样子,官职和党票真的可以低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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