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流年 发表于 2013-7-31 20:58

[转]达县一男子炸弹当新婚礼物 报复前女友被判死刑

为报复前女友,达县男子乔某自制爆炸装置,装在精致的礼品盒里当新婚礼物送给前女友,导致两死一伤。去年,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乔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乔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乔某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分手后因爱生恨
  据了解,乔某系达县人,初中文化,务农。1994年,经人介绍,当时24岁的他认识了李某,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同居。但相处2年后,两人分手。乔某称,虽然分手,但始终忘不了李某,很希望再在一起,但是遭到对方全家人的拒绝和羞辱,因此才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1999年2月,传来前女友要与开江某中学老师的儿子结婚的消息,乔某的最后一丝复合希望彻底破灭。
  前女友结婚 送炸弹当礼物
  乔某通过朋友购买了炸药、雷管、干电池、金属线、开关等材料,将其制作成一个用小木箱包装的爆炸装置。为了让盒子看起来更像礼物盒,他还找来礼品纸包装,并挂上一个没有锁上的弹子锁,只要一打开盒子,电池通电就会立即爆炸。
  做好一切准备后,乔某于1999年2月7日,乘出租车从达城出发前往开江县某中学。在学校门口,乔某让出租车司机帮忙将“礼物”送至学校的校医门市,司机找到学校校医张某转交,并转达了乔某的话:“这是一个朋友补送给李某的结婚礼物。”
  “礼物”送出后,乔某立即催促司机驾车返回达城后逃跑。
  好奇拆礼物 致2死一伤
  张某将“礼物”带回门市后,在此玩耍的廖某等人见这个漂亮的盒子并未上锁,感到十分好奇,便与张某一起打开“礼物盒”,不料“轰”的一声巨响后,医务室被炸裂,到处散落着爆炸飞溅物。
  经法医鉴定,36岁的张某因爆炸冲击波迅速失血性休克死亡,6岁的廖某之女也因生命中枢严重被破坏衰竭死亡,廖某则重伤,致残等级为一级。据了解,案发时李某外出办事,并没在学校,躲过一劫。(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日久见人心 发表于 2013-7-31 21:18

厉害,有图片没有哦

向前 发表于 2013-8-1 08:40

晕,误伤啊,,,。。:lol

djshop86 发表于 2013-8-1 09:48

技术相当老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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