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梦天_H1zcG 发表于 2016-2-25 21:53

回乡创业求助信

我是2015年7月回平昌县五木镇红山村,投资牧业养殖的。经县,镇,相关职能部门集体现场办公,统一审批规划圈舍和管理房修建用地,其中管理房的一部分土地是李果(平昌县进修校教员)之母谢家清,荒芜多年脊薄无法耕种的。在2015年7月11日由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及李果同意每亩每年250元计算,逐年付费,所以我才开始动工修建,在7月31日李果反悔要求按600元计算,原来的0.9亩要按1.4亩计算。我们双方达成协议。在11月25日拴好圈梁修建时他并无异议。11月30日李果又反悔要求按每亩3.3万元计算。我没有同意,被迫停工,多次找镇,村干部登门协调无果。李果横行霸道李果以平昌县财政局副局长张毅他的(舅老馆)和平昌县教育局纪委副书记张志德(舅老倌)为靠山,他说找谁都不怕,现在连电话都不接。望县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叩谢政府领导。

小伙子 发表于 2016-2-27 17:13

把你们签订的协议都发上来,让大家都看看,没有白纸黑字谁都不知道你说的真的假的。现在网上谣言也要负责的,你发上来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凭他再大的官也只是过街老鼠。

wx_yOowaq4D 发表于 2016-2-26 17:34

地方官员,不作为,可以找地方协调

wx_yOowaq4D 发表于 2016-2-26 17:34

地方官员,不作为,可以找地方协调

梵音。 发表于 2016-2-27 17:17

嗯,把白字黑字的证据发出来

南归雁 发表于 2016-2-28 17:39

平昌这地方你能搞个啥嘛,更不说你还和这些人交道,平昌这些当官的你要离远点

ozy0518 发表于 2016-2-29 09:36

真是个烂果果

JinkyYang 发表于 2016-2-29 14:50

你有土地使用合同怕他什么,不是他有人撑腰硬,而是你不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空间感 发表于 2016-2-29 16:48

如果是我,直接找蒲。

都市平客 发表于 2016-3-2 21:04

真是烂果果

Wyk^HEHE 发表于 2016-3-23 22:44

不能说不作为、能力有限!

小严 发表于 2016-3-24 00:30

告到省上去

静水深流 发表于 2016-3-24 00:51

官官相护哦

461997311 发表于 2016-3-25 15:52

:lol

风雨潇潇 发表于 2016-3-25 17:07

在我们那个地方做点事真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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