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X 发表于 2016-2-20 10:49

讨回公道

2015年10月15日,平昌县妇幼保健院作三胞胎剖宫产手术后造成产妇多功能器官衰竭死亡,年仅23岁。县卫计局调解不合理,死者生前身体健康,三女婴身体也健康,医院现让死者负百分之七十责任,院方只负百分之三十,这样一来给死者家属赔偿金额只有五十多万,这其中还有三个孩子的抚养费,请问大家这合理吗?这三小孩每天的吃穿要多少,每天要几个人来料理而这几个料理的人吃喝又要多少呢?

403508551. 发表于 2016-2-20 15:17

请问死在医院还是家里?

403508551. 发表于 2016-2-20 15:23

如果在医院全责,在家里就不知道了,在家里有多种原因,别人给赔付百分之三十就已经差不多了,毕竟在家里很麻烦,只要在医院就是医院全责,因为做刨宫产之前要做全面体检,全部都没有问题才会做,如果有一点问题,医院都不会接受手术,身体健康做了手术,在医院去世医院全责,你把手术前的所有体检档案提出来,然后去法院起诉,记住先找好律师,把需要的文件全部整理好,且配合医院公正,免得到时候医院作假,我从来都是去人民医院,找苟俊明主任,从来都不去其他地方

SRX 发表于 2016-2-20 16:04

403508551. 发表于 2016-2-20 15:17
请问死在医院还是家里?

死在医院

SRX 发表于 2016-2-20 16:11

05年十月十五日做手术后,因患者家属未及时交费,把患者放在普通病,既无挂氧,也没及时输血,术后两小时患者发病至十月二十八日死亡

SRX 发表于 2016-2-20 16:23

患者在保健院发病后转到县人民医院住院几天又昏迷,后转到达州市中心医院治疗,其间长达十四天,就这样好端端一个人没了丢下三个孩子,现在给死者划7分责任,这是啥子世道?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吗?还是?

706969465 发表于 2016-2-20 17:58

建议新闻媒体曝光,扩大事态和影响力,对你绝对有很大的优势

wx_V4wuhNPK 发表于 2016-2-21 02:21

平昌妇幼保健院水太深了,望有关部门好好查一下,该院太过利益化,医生提成非常高,该院某医生亲口所述每月工资三至五万,所以进院百分之百劝你剖腹产。

王文府 发表于 2016-2-26 11:26

403508551. 发表于 2016-2-20 15:23
如果在医院全责,在家里就不知道了,在家里有多种原因,别人给赔付百分之三十就已经差不多了,毕竟在家里很 ...

就是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

心如死水 发表于 2016-2-26 15:51

是哪个医生做的手术

心如死水 发表于 2016-2-26 15:51

是哪个医生做的手术

SRX 发表于 2016-2-26 20:17

患者家属再三追问这是四条人命,问她有没有把握做手术,医生说三胞胎不止一例请家属放心,她就是这样让人放心的做法!

心如死水 发表于 2016-2-26 21:25

是哪个医生这么不负责任

SRX 发表于 2016-2-26 22:21

张俊茹

SRX 发表于 2016-2-26 22:21

张俊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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