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三轮摩托车进行注册登记的公告
平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普通三轮摩托车进行注册登记的公告 各摩托车销售中心、全县驾驶员及车主:根据巴中市交警支队会议及文件精神,我县车管所可以对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三轮摩托车进行注册登记工作,请各位车主及摩托车销售中心相互转告。注册登记需要携带以下证件:1、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外地人员需同时携带居住证明原件)2、 摩托车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原件3、 摩托车有效期内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副本原件4、 摩托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5、 摩托车购置税凭证副本原件进行车辆注册登记,车辆需在车管所进行外观查验。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及车辆在注册登记前发生过交通事故的需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平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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