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热点 发表于 2013-7-16 17:12

单身母亲“脚踏N条船”骗钱 多名被骗者称谅解

本帖最后由 国内热点 于 2013-7-16 17:14 编辑

以谈恋爱为名脚踏数条船,约会时一会儿让男友买手机衣服化妆品,一会儿又要起了iPad2、金戒指和包包,奇怪的是,次日又到店里退货换成现金。为多骗些钱,该女子还雇人演自己的老妈收红包。  昨天海曙法院通报了一起案例,记者提醒单身男子要注意了:或许你还没发现,但你的感情已被人当钱使了!

  同时搭上十来名男子,为她花钱如流水  家住北仑的吴先生今年41岁,单身。去年九月份,他通过一家婚姻介绍所认识了一个姑娘名叫小妍(化名),对方面容姣好,谈吐文雅,马上博得了吴先生的好感,两人也开始交往。  吴先生为让小妍对自己有好印象,出手很大方,小妍看中哪件好看的衣服,都慷慨地买下送给她。小妍手机坏了,马上送给她一部4000多元的三星手机。没过几天,小妍说自己母亲的手机丢了,吴先生想,“未来岳母”的马屁当然要拍好,二话不说买了一个5000多元的iPhone5手机。  去年12月,小妍提出让吴先生和自己母亲见个面。吴先生自然不敢怠慢,花了好几千元买了化妆品、美容卡孝敬“未来岳母”。不过渐渐地,吴先生察觉出不对劲来了:虽说购物是女人的天性,可小妍每次见面都买大堆东西,眼看感情没啥进展,钱包却被掏空了。吴先生多了个心眼,悄悄一查,发现小妍在和自己“谈恋爱”的同时,还和另外两名男子打得火热,也让对方买了不少东西。  难道是“脚踏三条船”?更让人无语的是,直到案发,吴先生才知道,小妍同时谈恋爱的男子竟有十来个!  假名字假住址,连“老妈”都是假的  原来,小妍谈恋爱是假,骗钱是真。  小妍老家在江苏,今年28岁,高中毕业后就在外打工。几年前和丈夫离婚后,她便在婚姻介绍所登记了自己的虚假信息,假名字假住址。通过这个渠道结识“男友”,以谈恋爱的名义让对方给自己买各种东西。  像吴先生,除了上文提到的两部手机和几千元的化妆品、美容卡外,还给她买了一个4000多元的iPad2、3600多元的金戒指,总价6000多元的衣服。还有住在江东的陈先生,则给小妍买了600元的包包、1800元的金戒指、2000元的手链、1900元的手机,以及送给“岳母”的800元红包。  海曙的王先生则给小妍买了800元的衣服,1800元的皮草,以及送给“岳母”1200多元的化妆品。  所幸其余几位男士,可能警觉性较高,没给小妍骗去钱。  那么这个“岳母”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只是小妍雇来的“临时演员”,扮作小妍的母亲,每次小妍会给她一两百块的“出场费”,礼物和钱到手后就解聘,很干脆。  原来是三岁小孩母亲,男士都出具谅解书  吴先生报警后,协助公安将小妍抓获。  法官说,开庭的时候,小妍一直掩面哭泣,不知道是因为羞愧,还是因为后悔。  她在庭上交代说,最初她确实有想过在婚姻介绍所找一个稳定对象的念头,后来因为对方并不是她心中理想的对象,而又对自己出手阔绰,才有了以此骗财的主意。男士们送给她的手机、衣服、首饰,绝大部分都在第二天就被她拿到店里要求退货取走了现金。  在宁波打工的小妍,还有一个三岁的小孩。尽管生活艰辛不是犯罪的理由,但她的处境也受到了几个被害人的同情,在小妍退还大部分财物后,几位男士都出具了谅解书。  最终,海曙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妍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判处小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我心為誰動 发表于 2013-7-16 22:04

最恨的就是这样的女人

平昌萤火公益 发表于 2013-7-17 00:36

美人计啊美人计

向前 发表于 2013-7-17 08:11

生活虽然很无奈,但还是要生财有道,才会心安理得。:lol

公益志愿者 发表于 2013-7-17 09:56

判得好轻

巴山静水 发表于 2013-7-17 11:57

祸水。。。

心如止水 发表于 2013-7-17 13:29

这也怪那些男人色心重,智商低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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