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lao 发表于 2013-3-23 12:49

河南一政协常委反对平坟“被拿掉” 向领导忏悔

河南一政协常委反对平坟“被拿掉” 向领导忏悔各地新闻新京报 [微博] 孔璞2012-12-19 03:52





赵克罗,现年38岁,生于河南省南阳市,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目前为政协河南省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员,河南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转播到腾讯微博



赵克罗在微博上发的忏悔书(部分截图),现已删除。
新京报讯 昨日14时许,微博认证为“政协河南省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员”的网友赵克罗发布一封“忏悔书”,称前两天得知,自己下一届“省政协委员及常委的提名被拿掉”,“因为在南阳平坟事件中,给领导添了乱”。他就此发微博“忏悔”自己的错误,并“再次向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们道歉,向南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们道歉。”
几小时后,赵克罗将“忏悔书”删除。记者打电话询问原因,赵克罗表示并非有关部门给他压力,而是其亲友担心他而要求他删帖。
关于赵克罗提到的下一届政协委员提名“被拿掉”一事,昨日,河南省委统战部干部科工作人员称,“到现在都还没确定最后名单”。
政协常委:
实名发博反对平坟被批
赵克罗在“忏悔书”中讲述,今年5月的南阳市“平坟运动”中,自己对强制平坟提反对意见,且不通过政协或者统战系统提意见,而是在实名微博上发布。微博发出后,河南省统战部领导批示,该言论“给河南及南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要赵克罗纠正,否则省委统战部将对他采取措施。
“听到领导的批评,知道自己‘闯下大祸’,随即公开道歉并删除有关微博。”
昨日,赵克罗在微博中“忏悔”,他原认为自己是政协委员,有权对政府进行民主监督。这半年来他一直后悔自己的行动,“我是太天真太幼稚了”。
统战部:
换届工作尚在酝酿
赵克罗在忏悔书中称,河南省财政厅已经提名他为下一届省政协委员,但就在前两天,省委统战部研究酝酿下一届省政协委员名单时,他的推荐提名被拿掉了。
昨日下午,河南省政协宣传处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政协确有赵克罗其人,但他称并不知道网上正在热传此忏悔书,具体情况得去向领导汇报。
该工作人员还称,发微博是个人行为,政协无权干涉,也不进行评价。
记者随后致电河南省委统战部干部处,一位工作人员称,没有看到赵克罗在微博上发布的忏悔书。目前,河南省政协换届工作尚在酝酿当中,“我们这几天很忙。”
关于赵克罗提到的下一届政协委员提名“被拿掉”一事,该工作人员说:“到现在都还没确定最后名单。”
记者致电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询问,但无人接听。
■ 对话
即使不当委员也可选更多方式监督政府
新京报:你为何决定写这封忏悔书?
赵克罗:我的文章里写得很明白了,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忏悔,还要向领导道歉。
新京报:你所说的错误行为,错在哪里?
赵克罗:我的错误在于发言的方式和内容。方式上,我不该在微博上发表意见,而应该通过政协内部反映。内容上,我不该反对平坟。
新京报:按照法律规定民主监督的形式包括“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赵克罗: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所以我最初才会发微博。
新京报:你说下一届政协委员的提名被“拿下”,你对此是什么意见?
赵克罗:我很满意这个处理。
新京报:如果今后不担任政协委员了,你还会积极监督政府吗?
赵克罗:会的,我有这个担当,而且那个时候我的身份更自由,可以选择更多的方式来监督。
新京报:你觉得下一届政协委员是否可以在网络上公开对政府提出反对意见?
赵克罗:我认为可以。政府应该接纳和鼓励新媒体的运用。微博出现并影响力扩大,证明国家并不反对这个网络平台,对现存的国家许可的监督渠道进行运用,是今后政协委员应该做的。
■ 专家说法
微博批评政府是委员正当手段
1995年1月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此规定提到,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据新华社报道,河南省政协时任主席范钦臣在2005年省政协九届十一次常委会上就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发表专题讲话强调了这一规定,并强调“要保护委员监督的权利,对因履行职责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政协委员,政协组织有责任予以保护。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批评,各级政协要积极督办催办,保证务必有答复、有结果”。
昨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告诉新京报,赵克罗在微博上发帖对南阳平坟提出异议、对政府提出批评是政协委员行使民主监督的正当手段。可以归为前述规定中的“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老师、法学博士朱巍说,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享有表达自由权和批评监督权。因此,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政协委员,在微博等公共平台发表意见都是合理合法的。

中国退学网 发表于 2013-3-23 13:23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老师、法学博士朱巍说,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享有表达自由权和批评监督权。因此,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政协委员,在微博等公共平台发表意见都是合理合法的。

leovan 发表于 2013-3-23 14:25

有个“十六字方针”,怎么如此霸道?讽刺!

dymdymcom 发表于 2013-3-23 15:12

太强太霸道太骄横的政府,压制或打击一切批评。

cnstwb 发表于 2013-3-23 17:10

他说,原来我太幼稚了。

bakkey 发表于 2013-3-23 18:38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l.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l.gif


http://img.mala.cn/forum/201212/19/155234kqxoihapggooqoxa.jpg

xunleifilm 发表于 2013-3-23 18:42

怪哉


http://img.mala.cn/forum/201212/19/155348g8po7q3ccoqokojh.jpg
http://img.mala.cn/forum/201212/19/155335zvk5piuvkhnzmrum.jpg

dwenhcil 发表于 2013-3-23 19:38

在中国得罪老百姓不要紧,最多是你听不到的骂声。但得罪直接上司很严重,因为他关系到你的一生的前途。所以,在中国的官员一生都只为一个人负责,那就是上级。《要改变这个结果,那就是有一天老百姓的选票可以决定官员的去留的时候,中国的清官就慢慢的变多了,也可以说在现行的体制下没人敢当清官。也没有机会当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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