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可以 发表于 2015-12-18 10:32

平昌出台优惠政策助力回引创业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政策,出台了《平昌县在外人士回乡创业扶持办法》,从融资、税收、用地、水电、奖补等方面,为投资兴业者提供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条件。对规模流转土地1000亩及以上、流转期5年以上创业者,土地流转费按每年每亩300元补助三年;对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在县域内金融机构贷款的,贷款额1000万元及以下县财政按年利率3%贴息,贷款额1000万元以上县财政按年利率5%贴息。出台《平昌县回引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县政府拿出1000万元设立回引创业基金,鼓励和扶持回乡创业。创新“银政企”合作机制,县财政筹资1500万元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政府推荐优质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银行开发“兴业贷”项目,累计给200余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3000余万元,破解返乡创业者贷款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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