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砸窗查酒驾
江苏宿迁一司机酒后锁车门躲检查交警砸窗查酒驾2013年02月04日05:1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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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京2月3日电 (记者姚雪青)日前,记者从江苏省宿迁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几天前,宿迁一名驾驶人高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拦截后,为了躲避检查锁住车门装睡。交警劝说半个多小时无果后,敲碎车窗将其从车中带出。
市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朱德刚告诉记者,1月27日晚,车主看到查酒驾就掉转方向,被拦下后把车停在路边并把车门锁住。在随后的半小时内,三位交警通过手势示意、隔窗劝说等方式要求男子下车进行酒精测试,但该名男子都不予理会,甚至抱着头藏在方向盘下,后来直接躺下拿衣服蒙在头上。
朱德刚介绍,现场有围观群众近百人。“这辆车拦下后停在路边,又有民警指挥交通,所以暂时没有发生拥堵,但是随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再僵持下去恐怕会影响路况;此外,酒驾检测有时间范围,超过了一定时间,就测不出来了。”
晚上九时左右,现场交警请示上级领导后,拿来安全锤开始敲击轿车右后侧的车窗玻璃。车窗一破,一股很浓的酒味立即飘散出来,现场交警初步判断高某涉嫌酒后驾车。随后交警将该名男子带出车,前往医院强制抽血检测。经检测,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8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车,但未到醉驾程度。按照规定,高某将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碰撞
用最小损失实现执法
人性化执法,不能以牺牲法律的权威性为代价。交警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用对当事人最小的损失来实现执法的目的,未违反适度、合理的原则。这是一种无奈之举,在其他省市也有类似的先例;至于赔偿问题,高某未提出,我们也尚未考虑。
宿迁市交巡警支队某民警
阻碍执法砸窗无不妥
当事警察的做法并无不妥。首先,酒驾人拒绝下车进行酒精测试,属于阻碍行政执法,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其次,酒后驾车侵害社会大众的公共安全,警察砸窗侵害的是酒驾者的个人财产权,当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发生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再次,如果警察不砸窗,任由酒驾人逃脱酒精测试从而逃脱责罚,会造成鼓励抗拒查酒驾的负面社会效果。 真不错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 支持 中国的法律对警察管得太严而保护不周害的正常执法都畏手畏脚反观对违法的人倒是很大度轻松 支持严管 支持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victory.gif 顶!!!! 生命所系,岂敢儿戏? 坚决支持交警严管交通,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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