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0225 发表于 2015-10-10 09:55

这些都没人管了吗?森林公园往伴山风景方向发生一起民众聚众闹事事件

      今早位于森林公园往伴山风景方向垃圾池附近发生一起民众聚众闹事事件。事情源于垃圾桶扰民,众所周知,森林公园是集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休闲娱乐场所,也是国家4A景区。垃圾桶的停放位置就在大路上,一条本身就5,6米宽的路每天堵车是肯定的,先不说垃圾桶一天24个小时放在这儿影不影响美观,就垃圾桶发出的恶臭就让过路行人掩鼻绕行,而且附近住户反映每天早上4,5点各个菜市就拉来一车车垃圾往里倒,倒垃圾的声音之大把附近几栋楼居民全部吵醒。这是居民区,家家户户都有大人要上班,都有娃要读书,你天天早上4,5点就把人从睡梦中吵醒这样真的好吗?人家娃就不读书了?大人就不上班了? 垃圾产生的有害气体就不危害别人健康了?这附近的人都在这儿住了10多年了,以前这个位置可不是停放垃圾的。   据我所知附近几百户居民从前年开始就一直不断向上反映,通过联名上书、找居委会、环卫城管等都未能解决,所以才出了今早这一事件,附近居民拦路不让过车,致使交通堵塞。说实话,他们拦路确实不对,因为又不是人家过路车倒垃圾吵到你们,这样子给大家都生活上班都造成不便。但是这真的只是他们一方的责任吗?   

      垃圾桶本身停放位置就不对,一条5,6米的路,你一个垃圾桶就占了差不多一半的位置,附近居民这么多,每天高峰期上下班开车路过那儿开车都心惊胆战,据说那个位置还出过几次车祸翻车,这些又是谁的责任呢?
      当我路过这儿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的情景:几个附近女的堵在大路上跟110的吵架,说是他们这样堵塞交通违法,其中一个女的争执着说‘你说我站马路上堵塞交通违法,那么这个垃圾桶占了街道位置违不违法?’110执法人员说‘这个垃圾桶放这里是公益设施不违法’。那么我们来理解一下什么叫公益设施,公益设施主要体现一个‘益’字,最主要的是要有利于人民。像今天这样的情况难道就有益于人民的利益了吗?垃圾桶24小时放在人家家门口这样子是有益人民了吗?也许人家会说,当然了,你扔垃圾方便了嘛,这样子稍微远一点的居然还无所谓,正好出门买个菜顺手一扔就解决了,那么住在这几栋楼的居民你们有考虑过人家的感受么?一个城市既然要发展,当然要不断解决人民生活需要所带来的问题,就一个垃圾桶的事情相关部门都做不出一个相应的政策出来,那么你们还能给我们广大人民带来什么利益呢?人家连着几年找你们所谓的相关部门你们又给出了什么措施呢?所以,其实我一点都不怪人家拦着道不让走了,扪心自门,你们在这儿能住得下去吗?找了几年的相关部门都没人理人家还能想什么办法呢?               

图中老人是住在旁边的老太太,去年老伴因为肺癌才去逝,自己一个过活,老太太本身也有好几种病,平时也是天天药不离身,附近居民都清楚,你们敢说垃圾桶停放在人家家门口,产生的有毒废气没对老人家去逝的老伴有影响?人家没找你们政府闹就不错了,至于这样子横拉顺扯的欺负人吗?还把人家扯到公安局去,不就是人家屋里没有背景没有关系,穷人好欺负?



我是好人 发表于 2015-10-10 14:47

他们之所以通过这种违法的行为,估计是一直通过合法的途径所表达的诉求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

黎明_Ml8sA 发表于 2015-10-10 11:51

是的,城管每天在旱桥一停几个小时,他们三四个车停在那里向商户,居民展示我是大爷,一小放学直接交通拥赌,难道他们执法不违法吗,他们下辈子还干这个工作吗?平昌就这样,县上领导全去外地了,家务事不管了。

虎虎 发表于 2015-10-10 11:41

这都当官的都是拿老百姓的钱不干事实的

706969465 发表于 2015-10-10 22:40

我个人感觉在中国维法有时候就得采取极端的方法,不然没人卵你

冯林 发表于 2015-10-10 20:46


维权维权维啥权?普通老百姓想维权门都没有,垃圾桶要是放在人大县委街道上会有那种事吗?不会,

小翠_HrRvE 发表于 2015-10-13 10:17

当官的拿着老百姓的钱,又不为老百姓办事,要这种人又什么用呢?大家说是不是

小翠_HrRvE 发表于 2015-10-10 23:01

现在的法律不是帮老百姓说的,而是帮单位说的知道吗?垃圾臭不会有人管你们的

风流浪_eZpO1 发表于 2015-10-10 22:40

森林公园放垃圾政府环保就是瞎搞。我们在森林公园广场玩耍都是 臭气,平昌还是4A级景点,不知道4A级景点是县政府怎么搞来的。

特洛伊 发表于 2015-10-10 22:40

警察都做了些什么,老百姓都记着呢!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ylyt 发表于 2015-10-10 22:24

那个道路本来就狭窄,垃圾桶就占了接近一半,都出过几次事,出事的时候领导在?呵呵

畅响一方168 发表于 2015-10-10 11:52

与公安无关,人家执行公务,不可能任由你闹。垃圾桶不合理应该找管理部门

红牛一匹哥 发表于 2015-10-10 12:00

我开车都不让我过,我觉得老百姓有苦就到有关部门去,堵路是违法行为,不要我们过路都不让过,我们惹谁了,这不是毛病吗?信访局可以去嘛!和谐社会,要靠合法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的行为都不合法了。

红牛一匹哥 发表于 2015-10-10 12:02

多媒体请把事情多面了解才进行报到,不要瞎搞

幽幽 发表于 2015-10-10 12:05

这样把路堵起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给居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到有关部门反映。这些扰民的现象领导还是多关心下

我爱可乐 发表于 2015-10-10 14:21

维权要合理合法,拦路、堵路都是违法,警察不是不让维权,是去执法的,咱们老百姓维权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昏闹、胡闹。

12356 发表于 2015-10-10 14:28

我真是服了,有事情就堵路,啥子都可以扯到警察身上,哈哈,警察也就是背背黑锅吧,其他单位都可以不用了,只留公安局,万能!

scpc123 发表于 2015-10-10 14:52

动不动就堵路、拦路,哪天我骑车没法走了,我也去把路堵到起,哪有这样的道理呢,维权要合法,不能乱来。

swordmjet 发表于 2015-10-10 16:48

本帖最后由 swordmjet 于 2015-10-10 17:05 编辑

    早上居委会和环卫所根据居民要求已到现场处理,居委会领导及周边居民共同协商并确定垃圾收运时间,环卫所根据居民意见及居委会安排,实行定时收运. 至于垃圾桶周边太臭与污水四流的问题,根据上次居民要求,居委会安排,
    1、在垃圾桶周围已安置水管,由环卫所派专职人员进行不定时冲洗;
    2、每天打药,灭蝇除臭;
    3、已在垃圾桶周围挖排污沟,并与将污水接入下水通道;
    4、收运时间等居民商议后,按居委会通知,环卫所根据商议时间进行收运。
    同时也感谢周边居民朋友,请大家按决定的时间投放垃圾,不要将垃圾乱倾、乱倒,确保垃圾箱周边环境卫生,城市是我家,人人遵守爱护他。
    再次感谢你对我环卫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心,我们一定在你们的关心、支持、配合下加倍努力为你们服务。


说点公道话 发表于 2015-10-10 17:40

朋友:我上午在现场看到居委会和环卫所领导都答复清楚了,你还要堵塞交通,这就是你不对了!

脚手架租售 发表于 2015-10-10 18:31

还是农村好!自己的地盘自己做主,城里的地盘自己的也做不了主

ZHICHENGTU 发表于 2015-10-10 19:28

是政府不关心明生、拦路也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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