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50508910 发表于 2015-9-3 17:05

(转)最新交通法: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交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绝缴费!

目前在很多大城市路边都划了停车位向车主收费,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这种现象也蔓延到了很多中小城市,成为部分不法分子的“吸金”工具,就划那么一道白线就可以每天收费几千甚至上万元。一旦车主停放车辆时,有人会突然窜出来,每辆机动车收取10—100元不等的停车费。而车主交钱后连正规发票都没有,很多车辆受损后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

对于这种情况,公安、物价等部门是严厉打击的。交巡警部门也会在道路执勤中加大这方面的巡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市民如果遇到在路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情况,如有怀疑,可以让收费人员出具“收费证”,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如果缺少一样,可以拒绝缴费,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市民使用。因为,这种停车位根本就没有额外占用公共资源,公民在购买燃油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或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

纵火的小草民 发表于 2015-9-3 21:43

平昌到处乱收!

547862176 发表于 2015-9-3 18:19

平昌哪个规定收费的

.......... 发表于 2015-9-3 22:14

在平昌你觉得可能吗,人照收你信不

dwp 发表于 2015-9-3 23:28

平昌到处都是,收到的钱去干嘛了?

dwp 发表于 2015-9-3 23:28

平昌到处都是,收到的钱去干嘛了?

平明百姓 发表于 2015-9-4 16:16

平昌收费的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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