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123456 发表于 2015-8-26 20:08

坦溪镇人民政府,民兴村村委腐败问题


对坦溪镇人民政府,民兴村村委涉嫌腐败问题的匿名举报


平昌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监察局:

平昌县国土资源局:

平昌县建设局:

平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本人系平昌县坦溪镇民兴村十一组村民,同时也是一名普通的党员。我们党历来高度自律自廉,特别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坚强领导下,开展了“打老虎、拍苍蝇”的反腐倡廉行动。这一行动深得民心,成效显著,这无疑使我们这些底层民众看到了希望、拾起了信心。反腐无小事,人人来参与。故在此对坦溪镇人民政府,坦溪镇明民兴村村委涉嫌腐败的相关问题进行举报。


被举报人:

坦溪镇人民政府镇长:周国庆

坦溪镇人民政府建管站站长:马义诊

坦溪镇民兴村村支部书记:王传银

事实材料:

一、当官不为民做主,办事“吃、拿、卡、要”,却不办事。

早在2012年末2013年初时,本人找到村委会申请要在自己土地上(小地名:秧田沟附近)修建个人住房,被告知很困难,原因是该片土地被规划进了城镇建设,不过村支部书记随即告诉我也不是没办法,告诉我要懂得起,要我先放5000元给他打点打点,果然大概四天后得到通知要把事情办好可能还要花点票子,随即叫我到平昌吃饭、和安排娱乐活动,一人一条中华烟,最后每人一个5000的红包,村上的是4000的红包,这次下来我花了28500元。我花了钱也认了,可为什么不办事?

二、私自倒卖国有土地,官商勾结,欺贫扶富。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秧田沟附近就是原饶曹华四兄弟的土地上建起了几千平米的库房。在此我想发出几点质问:

    1,该建筑物是否合理合法?

    2,该建筑物是否有相关土地登记,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该片土地是否作了规划?

    3,县规划局是否对其作出合法规划?

答案是显然的,答案是否定的,该建筑物是官商勾结的结果。答案真相是这样的:该建筑物(现该库房的拥有者:陈立,男,平昌双鹿人。)的建成是陈立与饶家私商的结果,是村社,镇政府这些“苍蝇”倒卖政府权力,国有资产的产物。该建筑在修建期间城管对其进行了多次执法,但均不彻底,这又是什么原因而导致不彻底呢?

为此提出以下诉求:

1.彻底彻查相关腐败问题。

2.对该建筑物进行拆除,否则那也应当让我们本地村民能搞相关建设。

3.对坦溪镇场镇规划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如不能处理好相关问题,我们将保持上访,上诉的权利。


在此作为一平民百姓,我还是深深的相信党和政府,相信蒲书记、李县长能为百姓作主,公平、公义地主持公道,严肃地处理相关腐败问题,切实地用“三严三实”去带好领导干部,管好干部队伍,服务好人民群。

最后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地的坚强领导下,平昌的明天会跟美好。

www123456 发表于 2015-8-26 20:10

希望能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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