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闻] 平昌县财政局投资股副股长——李晓琼,草菅人命,逃之夭夭!
本帖最后由 小记工 于 2013-5-12 20:15 编辑李晓琼是肇事车主,她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她不配做一名国家公务员,连一个人的最起码道德良知都丧失;她本人以职务之便,购置车辆、雇用司机、从事个体货运,从中获取暴利,又加上她所购置的车辆,在事故时交警鉴定机构已明确,此车的制动系统已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还占道行使,把人当场撞死。难道她不该负责任吗?人命关天啊!!!各位网友!现在李晓琼连班都不上(就职平昌县财政局),受害方找人都找不到,直接是躲避啊!死者已在家停尸至今整整一个月了。家里还有一位十年双目失明、又得了肺气肿、脑萎缩等不治之症、长期输氧维持生命的古稀老父亲。不惨吗?李晓琼车主还在网上特意的人身攻击受害方是无理取闹、瞒天要价,这符合于情理吗?网友们!你们来判断一下:谁对?谁非?死者要怎样才能体现入土为安这个意义?各位网友!帮我们评评理………谢谢!!!(转自麻辣) 是不是真的哟?:Q 楼主你找律师帮你吧,在这里反复炒作也帮不了你什么,人死了应该早点入土. 这事我也有所耳闻,这年头当官就是大哥,话语权在他们手上,尔等草民也只有祈祷这些倒霉的事不要找到我就好,,, 找过相关部门没 现在政府人员没法说了 在这说不管用,去信访局上访噻 ,现在老百姓问题只有上访解决得才快。 【刚】 发表于 2013-5-13 0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这说不管用,去信访局上访噻 ,现在老百姓问题只有上访解决得才快。
别人肯定上访了哟 :@ 最好还失去找“相关部门” 是不是哦,无凭无据 平昌公安局有个回复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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