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记者 发表于 2013-5-11 22:58

平昌铺垭一居民燃放烟花引发火灾 商家赔钱4000元

       5月3日,平昌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烟花爆竹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00元。  4月28日下午,平昌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刘某投诉,他于10天前在云台镇铺垭街道魏某处购进烟花6件,28日11时,刘某在燃放烟花时因烟花质量问题发生侧爆,导致其一间房屋严重烧毁,其多次与魏某和厂家协商无果后,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接诉后,云台工商所执法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调查了解核实情况,经查证确属烟花质量问题发生火灾引发事故,执法人员立即与商家和片区经销商取得联系,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厂家承认其生产的烟花爆竹质量存在一定缺陷,并愿意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4000元,一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锋芒毕露 发表于 2013-5-11 23:09

才赔4000元啊? 也不多嘛

醉清风 发表于 2013-5-11 23:10

我们平常百姓就应该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

砍大山 发表于 2013-5-11 23:13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

朙1688 发表于 2013-5-12 06:16

唯有楚才 发表于 2013-5-12 10:44

4000就解决问题了 。看来索赔者也是和气之人啊

江湖记者 发表于 2013-5-12 10:57

醉清风 发表于 2013-5-11 2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平常百姓就应该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

现在平昌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特别是一些年轻人

江湖记者 发表于 2013-5-12 10:59

咸鱼翻身 发表于 2013-5-11 2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

对头,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拿起法律武器

江湖记者 发表于 2013-5-12 11:01

唯有楚才 发表于 2013-5-12 1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4000就解决问题了 。看来索赔者也是和气之人啊

可能灾情不是很大吧,一般人应该都不管,这为居民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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