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太多 发表于 2015-6-15 22:06

平昌一酒店内手机丢失 捡拾者索要2000元赎金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城2015年6月13日中午1点1分在一家酒店发生一期偷盗。一部苹果5s手机丢失。这位女士染酒红短发。身穿酒红色小白点衣服。黑色短裙。年龄在四十岁外加一个小盆友。小盆友年龄大约在7至8岁。失主将手机放在酒店一张大圆桌上而且放在桌布下面。没过一会儿失主想起手机去找手机手机已经被偷。失主打自己手机小偷接通没说话。失主说你好请问是你捡到我手机了么。如果是请你把手机还给我行不。她偷走手机后不但不悔改还咬牙切齿滴说手机是我捡滴凭什么还给你。2点16分失主焦急再次拨通自己手机小偷说想要拿回手机要报酬才行。我们在平昌县城信义大道党校等你。失主一心想拿回自己滴手机。便是迫不及待打车赶去此地。失主只够车费压根就没有带钱财。因为失主心里一直想着。是她偷走我手机为什么要给她钱嘞。到此地后没想到竟然不是小偷本人。是一位60多岁滴奶奶和一位30来岁滴阿姨。见面第一句话。你是来取手机滴人吗?。失主说是滴。请把手机交还给我呗我是丢失手机滴主人。奶奶说。你说还你就还你啊。失主说那你们想怎么处理此事嘞。奶奶再次说捡半捡半一人一半。她狮子大开口我不多说2000块。给就给不给我就走唠。正在这时失主男盆友来到。失主一气之下报警。公安局110问清来龙去脉后。警察叫失主给小偷说好话这事我们也不好办她不还你我们也没有办法。失主男盆友在几个小时心平气和调解后对方终于让步开金口说300块。失主男盆友想了想转身掏出300块钱给失主交给对方老奶奶。老奶奶接到钱后才把手机交还给失主滴。请问此事你们警察都管不了。谁还能管此事。是否国家拿钱养他们他们就是这样帮人民服务嘞。天理何在人心何在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多谢各位亲盆好友评评理·视屏传不上来

冯鑫瑞 发表于 2015-6-15 22:12

真她滴不要脸。。

小才女 发表于 2015-6-15 23:51

其实楼主也是离开是忘记拿了,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喜勿喷

左灯右行 发表于 2015-6-16 00:01

这个叫捡不叫偷,警察当然不好管

疯姑凉 发表于 2015-6-16 08:31

失主你把手机放在哪儿,走的时候忘记拿了,别人算是捡到咯~有些过分的连接都不接你电话,那你重新买部手机的损失更大

purongxin 发表于 2015-6-16 08:50

以后自己注意就行了,别丢三落四

杜筅笙 发表于 2015-6-16 09:23

    这种事情都不好说。双方能达成一致条件最好

望不到的幸福 发表于 2015-6-16 10:02

警察不出现场也不出面调解也不应该,

fengge1230 发表于 2015-6-16 10:09

朋友,遗失和被盗是两个概念好吧!

摩擦摩擦 发表于 2015-6-16 10:14

你是自己遗失,报警只能算求助,不能算别人偷,我以前也遇到过,也闹腾过,后头还查过百度

李东明 发表于 2015-6-16 12:53

警察都是吃屎的

我爱可乐 发表于 2015-6-16 14:59

这种情况,还真不好说,人家捡到的,又不能强行叫他还给你。只能一人让一步了。300元找回一个5S的手机,还是赚了。

wx_E00B0bVC 发表于 2015-6-16 20:34

非法侵占

勇往直_oImH8 发表于 2015-6-16 21:29

自己是个趟耙子还怪别个?你有又凭什么说是别人偷你手机呢?300块买个教训吧!也别怪警察叔叔了,既然他们都不好说的事那你就更应该好好的同老奶奶说了,有可能她会不要你的钱都还给你的。只怪你自己要不完的要怪别人偷你的手机。谁心里都不舒服的。

薄情寡義 发表于 2015-6-16 22:00

一群法盲,遗失物仍然归失主所有,拿的人叫不当得利,必须返还,派出所的警察水平太低了,居然说出我们不好处理这些白话,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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