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素颜 发表于 2015-4-10 16:10

【重磅】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今年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
  ◎《实施方案》规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一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基本国情出发,尊重司法规律,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二要坚持改革的大局观,敢于担当、勇于进取,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谋划、提出改革举措,防止把改革简单等同于扩张权力、增加编制、提高待遇,要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性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三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按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依法有序的要求,紧紧抓住制约司法公正的最突出问题进行改革,确保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四要坚持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支持地方在符合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目标下积极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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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这个《实施方案》是自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首个印发的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近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四中全会着眼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中央出台了这个《实施方案》,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绘就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施方案》是2014年初中央出台的《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贯彻实施分工方案的姊妹篇,共同奏响了稳妥有序深化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崇法尚德法治社会的乐章。中央两次全会刚作出总体部署,司法和社会领域就快速跟进贯彻落实,这既体现了中央对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相关部门见事早、行动快、效率高。认真落实好这两个文件,必将有利于加快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者:《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出了什么安排?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划。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在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的同时,《实施方案》强调要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着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这些改革举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三是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强化了推进改革的制度保障。
  记者:《实施方案》的制定主要有哪些难点问题?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制定《实施方案》必须解决好"三个怎么办"。一是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举措是对三中全会改革任务的深化,既有承继,也有拓展,如何处理好两者的衔接?二是四中全会不少改革举措相互关联,怎么让它们彼此配套、相互促进?三是四中全会对有的改革举措提出的是原则性要求,如何明确改革的政策取向?  围绕"三个怎么办",我们对各项改革举措的主要任务和进度成果要求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精心规划。一是对深化三中全会改革任务的举措,做好进度统筹、前后承继,做到梯度推进。二是对拓展三中全会改革任务的举措和内容、逻辑上相互关联的举措,做好整体谋划、相互衔接,做到协调推进。三是对只有原则要求的改革举措,明确了任务思路和政策要求,便于统一认识、把握重点。通过以上措施,着力增强推进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各项改革协调联动,有序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记者:《实施方案》涉及哪些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举措?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就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着力破解影响法治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因此,按照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框架,《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对84项举措作出了安排:  一是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共有4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二是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共有1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三是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共有1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的双向交流与互聘机制,深化律师管理制度改革。
  记者:2015年如何推进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实施方案》构建了分类分层有序推进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整体布局。对条件成熟、难度不大的改革举措,要求加快推进、早见成效;对重大改革、尚不具备全面推进条件的,要求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对情况复杂、牵涉面广、条件暂不成熟的,要求抓紧研究论证,尽早拿出改革方案;对需要修改法律或得到立法机关授权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根据这个思路,2015年全面启动各项改革工作,着重抓好"三个一批":  一是深入推进一批已启动的改革试点工作,年内取得更大进展。主要有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开展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等。二是抓紧部署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任务,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举措。三是组织论证一批难度大的改革项目,早日形成改革的基本思路。  目前,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思路、安排,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自年初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阳挂牌设立,开庭审理案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已经出台,《关于领导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实施意见也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预计到2015年底,相关部门每个月都将推出新的改革举措,形成相应的改革成果。《法制日报》记者周斌、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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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中央深改组2015开局司法体制改革抓的四件事儿  ◎一抓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司法,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目的何在?会议给了解释:出台这个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规定有了,如何确保落到实处?中央深改组也使出了“杀手锏”:要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谁要干预,就追究谁。
  ◎二抓老百姓监督司法权力
  没有老百姓的有效监督,司法权力就容易“任性”。中央深改组会议明确要求,在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知情权保障等方面深化改革。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改变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健全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机制,是对司法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  2015年4月1日,中央深改组第十一次会议则审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三抓规范领导干部“身边人”
  很多领导干部的“千里之堤”,都是垮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身边人”。  中央深改组会议专门审议通过《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释放出的重要信号有三个:  第一: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  第二:对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中央已经下决心严厉整治。  第三: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将成为下一步定期检查的重要内容,不仅要自己干净,还要全家干净。
  ◎四抓建设公正权威的司法制度
  2014年2月28日,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司法体制的意见及方案;2014年6月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司法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12月2日,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等;2015年1月30日,中央深改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施方案》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新华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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