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还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平昌一毒贩被判刑十五年,没收财产5万
近日,平昌县人民法院对平昌县人民检察院追诉的 “零口供”被告人纪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图源网络
2022年3月,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付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中,发现被告人付某某曾于2020年5月3日出售五十克冰毒给纪某某用于贩卖获利,纪某某可能涉嫌重大贩毒事实。面对审查,纪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妄想“零口供”蒙混过关。
办案检察官严审细查,引导侦查机关补强证据,收集相关吸毒人员的陈述,调取其购买毒品的交易明细等证据,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了纪某某长期购买毒品用于贩卖获利的事实。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2022年6月16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纪某某贩毒行为予以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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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发现有涉毒线索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任何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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