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昌县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拟资助对象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要求,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三类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通过查询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学生信息,经脱贫家庭(含三类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办、管委会、管理局)在“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和“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中申报、审核公示后报县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审核,确定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拟资助对象共3627人,现将拟资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监督电话:0827—6285277
平昌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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