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mdymcom 发表于 2013-3-23 17:20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是最精彩的,也是最嘈杂的……”这样形容互联网,是不少人的同感。互联网作为一个崭新的平台,给人们带来社交互动、信息服务、观点交流等极大便利,同时也给人带来许多困扰,商业欺诈、恶意攻击、造谣传谣,等等。  发展是这样快,上网是这样简单,再加上网络的虚拟和匿名,以致许多人“不假思索”就参与其中。应当意识到,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网上的言行也会有意无意触犯法律。因为,其对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仅仅存在于虚拟世界当中。那些受到欺诈、侵权、攻击的受害者,痛苦并不比传统形式伤害减轻分毫。
  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世界,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广大网民,都应该珍惜这个平台。要求人人都用正确的方式说正确的话,是不现实的,但也应有法治意识,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这是必须的。因为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这都是构建公序良俗的基础。(莫津津)

我行我速 发表于 2013-3-23 17:41

提倡文明上网,加强网络法制建设.

bakkey 发表于 2013-3-23 18:04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网络是群众表达意愿最便捷、成本最低方式。各级政府要建设好网络法制文明、网络执法文明和网络精神文明,面对问题矛盾不遮掩、不回避、不失言、不失态、不失实,用事实引导舆论,用法制构建文明,才能赢得信任、赢得民心。

cuolove 发表于 2013-3-23 18:58

网民在现实社会中和网络虚拟社会中呈现双重道德人格,由于网络社会具有开放性、虚拟性,一些网民在网络世界中表现的淋漓致尽。

wwwfu80com 发表于 2013-3-23 19:38

信也。河南那个政协常委不是发微博批评平坟,就被拿掉了吗?重庆被薄王劳教的就更多了,连市委领导都不敢接电话,怕被“大情报”嘛。

yifanFX 发表于 2013-3-23 20:25

没有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依法管理的有效性,就没有虚拟社会的健康发展。网民如何有自律性的参与网络世界,发表自已的看法和建议,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庞大的工程。

杨过11 发表于 2013-3-23 21:33

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http://www.tudou.com/v/EAKYtVRevmA

re58 发表于 2013-3-23 21:42

开放的平昌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世界,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广大网民,都应该珍惜这个平台。

xueseboss 发表于 2013-3-2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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