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份18111331
发表于 2022-5-24 08:50
法制社会,我相信政府一定会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解决
陈代军(海口)
发表于 2022-5-24 09:51
没有301、304、305房业主参与或同意,他蒲老板敢作为吗?
陈代军(海口)
发表于 2022-5-24 09:55
没有她陈雪梅同意,借他个胆子都不敢[捂脸][捂脸][捂脸]
陈代军(海口)
发表于 2022-5-24 09:58
305业主就是他陈雪梅的父亲,你们说他维护谁呢?
李菊芭
发表于 2022-5-24 12:52
没有301,304,305,陈雪梅副县长同意,她是用以官谋私,贺害百姓,这种人不合格当副县长
李菊芭
发表于 2022-5-24 12:57
坚决让他们灰复原样,打倒住改商
霸王星
发表于 2022-5-24 19:50
第一,装修的时候是否有手续?有,这个手续谁批的?没有物业为什么要放进来?
第二,装修那么多天,渣土就拉了几车,物业有没有跟踪到位?现在造成这样的后果,你说你没有执法权,你上报了的!那你为什么要放进来呢?
第三,如果真有了地震,这个房子踏了,谁来承担这个责任?谁又承担得了这个责任!踏了的时候再由那个领导来道歉我们没有监督到位吗?
第三,换位思考,这栋楼现在好多还在背着房贷,房子确成了这个样子,假如是你,你会这样算了吗?他总得还有个说理的地方吧!
霸王星
发表于 2022-5-24 20:05
不合法,为什么要他开?还要去做什么鉴定!
十七格格
发表于 2022-5-25 16:36
抵制到底,坚决不让她开,必须拆除。
缘份18111331
发表于 2022-5-25 20:01
要他们恢复原来的样子,坚决不允许住改商
hedingxib
发表于 2022-5-25 20:27
坚决反对住改商
王Mister
发表于 2022-5-25 20:35
城管在线 发表于 2022-5-23 16:58
尊敬的“大海志刚”网友:您好
您在网上发帖反映"政府官员官官相护,官员为了自己私利,将住房改成火 ...
住改商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需要设计院设计第二需要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他满足啥了?直接就是不让开,拆除观光电梯及违法建筑,别说什么鉴定,意思说不需要利害业主同意和安全的设计,在鉴定对房屋没有危害就可以开?你们还是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部门吗?
漂洋过海来看你
发表于 2022-5-26 12:03
必须恢复原来的样子,坚决反对住改商!
邓国平
发表于 2022-5-26 12:05
我
微笑面对123
发表于 2022-5-26 12:23
在小区三楼开火锅店,楼上楼下都是住户,还用居民烟道,私自剪个电梯进小区,这不是在干伤天害理的事情是在干什么。占用公摊面积,就算你是天王老子都不行。看来副县长这个位置当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