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乐吗 发表于 2022-4-9 14:59

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平昌2人被处罚!

近日,平昌县江口派出所查处两起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案,查处违法行为人孙某、沈某。
据悉,2022年2月,违法行为人孙某、沈某在明知他人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提供给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利,其行为构成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目前,县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孙某处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人民币、对违法行为人沈某处罚款24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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