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逆袭 发表于 2022-3-28 14:08

医用红外额温计不符合标示,平昌一医药公司被处罚款50000元!

“春雷行动2022”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突出“铁拳出击护民生铁腕治乱促发展”行动主题,围绕7大子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问题,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例1: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建筑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基本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报告
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编号为JN21-00087《岩棉板/岩棉条性能检测报告》中显示有 GB/T25975-2018标准中6.14条规定的尺寸200×200(mm)的抗拉强度拉伸夹具的原始检测数据记录。经查,该公司未配备GB/T25975-2018标准中6.14条规定的尺寸200×200(mm)的抗拉强度拉伸夹具,配备有100×100(mm)的抗拉强度拉伸夹具。该检测报告中出现200×200(mm)的抗拉强度拉伸夹具的原始检测数据是根据100×100(mm)的抗拉强度拉伸夹具检测数据推算。
当事人基本条件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巴州区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

案例2: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通江县某餐饮店涉嫌虚假宣传案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通江县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显著位置悬挂有“焦作市伊赛肉业有限公司2008年北京奥运会牛肉供应商,授牌单位为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由第二届中国包头国际牛羊肉产业大会组委会授予的‘中国牛肉十大牛肉品牌’的称号;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授予的焦作市伊赛肉业有限公司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牛肉供应商”的广告宣传牌。经查,当事人与四川九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特许加盟经营合同》,取得该公司品牌使用权及技术指导权,该公司同时向当事人提供上述广告牌悬挂于餐饮店内。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广告的相关证明资料。同时,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去函,求证当事人广告相关内容真实性,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复函称未向焦作市伊赛肉业有限公司授予牌匾。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通江县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


案例3: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平昌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平昌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医用红外额温计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其结论为不符合其标示的产品技术规定的关于温度显示范围和最大允许误差项。同时,经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该批“红外额温计”不是其标示生产企业生产,属于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和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平昌县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红外额温计”10台;2、没收违法所得4575元;3、处罚款50000元。

案例4: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食品厂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根据群众举报,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南江镇某餐厅查获14箱(84瓶)“剑南春”白酒。同时,在当事人营业场所发现存放待售的“贵州茅台酒”26瓶、“剑南春”1瓶、“国窖1573”4瓶、“五粮液”1瓶。经鉴定,上述产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南江县局对当事人处罚款7.5万元并没收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白酒共计116瓶。

案例5: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恩阳区某冷冻部涉嫌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冻库中存放有兰鑫®肉串泡椒牛肉串4袋;牛统领®至尊肉串64袋;鑫瑞阳牛肉串10袋;鑫瑞阳纯羊肉串10袋。经前期消费者反映购买的上述产品肉感与实际不符合,恩阳区局随即组织实施监督抽检。经检验,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牛统领®至尊肉串配料中显示羊肉(30%)、鸭肉(55%)、羊脂肪(15%)”,未检出羊源性成份,检出鸭成份;“鑫瑞阳牛肉串”未检出牛成份,检出鸭成份;“鑫瑞阳纯羊肉串”未检出羊源性成份,检出黄牛成份。初步查明,涉案产品货值金额51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taibai 发表于 2022-3-29 05:46

       对非法出售不合格医用商品坑害老百姓的商家严惩不贷!
       支持平昌市场管理部门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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