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3-3-23 16:54

不知怎么了

这段时间吵得沸沸扬扬的砂石码头及S202线砖厂的关闭和搬迁,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谈几点,供执政者思考。
    首先,县委、政府这次对砂石码头及砖厂的搬迁没有遵循科学的发展观,而是习总书记当选总书记后,在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所讲的“党员干部中发生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成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是县委、政府对这次砂石场地、砖厂搬迁中的具体体现,县委、政府体现得淋漓尽致。
再且,县委、政府这次的决定,不是根据平昌的实际与事实求是出发,而是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一味盲目追求个人政绩、急功近利、为了升迁、做面子工作,不顾一切、不顾社会和谐、社会稳定,不顾上千上万老百姓生存、生活,不顾老百姓死活,不惜牺牲老百姓合法利益,冒然乱治。
    我认为,对砂石码头及砖厂整治应当分而治之,区别对待,不是一纸通告,使整个行业就不存在,不应当打击面这么宽广,将整个河道砂石场地及S202砖厂一刀切掉,全部搬迁。其理由有:
    其一、政府一纸通告,就确定为砂石业主均是非法采砂石,这纯属政府不讲理,不是诚信政府,不是依法治国、治县的政府,是人治党委、政府。2009年前,河内砂石业主均有采砂许可证,业主所建造的砂石船舶至今全部合法,建造船舶必须有采砂许可证为前置条件,海事处才会批准建造。由于业主采砂许可证到期后,业主向水务局续批,水务局回复河内砂石需整治县政府说的不续批了,你们各自开采就行了”。由于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河内砂石开采乱套,原先有序的开采乱了,因原先各自开采各自河段。最、最令业主气愤的是,原先经营砂石老业主的采砂许可证到期不续批了,而政府领导招呼将原老业主的河段新批给关系户、亲戚等。比如污水厂边上的几个场地,这些人拿到了采砂许可证后,又建造了大量采砂石船支,这才使河里砂石过度采挖,责任在政府还是老百姓?老砂石业主有证在先,有手续批建船支、建码头,政府规范在后,不管怎么说,即使搬迁政府应给个说法才对。
    其二、河内砂石业主经营状况可以说是惨淡经营,砂石行业并不是政府所说的“暴利业”,现砂石价格教合理,因平昌什么都比外县贵,工人工资等超过沿海发达城市水平,一个场地一个月支出不低于30万元,而一般收入每月在40万元左右,一个场地建设,船支等投资不少500万—600万元,砂石行业机器设备特别容易坏,维修成本之高,不可想象,加之两个电站在枯水季节,上网电价高,过度发电,使砂石行业无法作业,洪水季节无法生产,每月除机器维修,真正生产时间每年在8个月,且不是满月生产,但支出少不了,有些场地3、4年都拿不回成本,砂石行业经营者难,当然县级领导不需作这苦差事生意,坐在家中有人送,砂石行业经营者有几个开奔驰、开宝马,如是暴利行业,砂石业主有钱哟!那么每个场地不会出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大小股东了,砂石场大小股东多是出了名的。我想平昌房地产业才是暴利业。平昌一穷二白的地方,房价4000多元平米,超过成都周边区县,平昌政府招商引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又如何监管的呢?阳光小区的中信房产任贵,非法吸收存款5000余万元,给平昌社会留下多少隐患呢?南国房产在物资局边上,危岩上耸立了32层楼房,骏东房地产开发的平中处骏东广场及上城丽景,报批容积率3.9,而修建容积率达到了11,这又为何呢?修得密不透风,是几个建设局长敢为的事吗?难道不与县委、政府领导有关吗?难道不是利益共同体吗?为什么政府这么容忍这些房产开发商,我可得说河内砂石业主,你们不懂事,为什么不与地方诸侯搞好关系,不走不送呢?
再者,现由于双滩电站修建,砂石冲不到下游来了,河里也再无多少砂石可采挖了,再全部搬迁砂石场地,会使许多业主血本无归,因为新建一个场地,租土地、搞定土地、平整场地、修公路、安装电路,土地难搞定,电老虎难打理,至少要200万—300万元,我知道,现在有些场地租地费用每亩达到5000—1万元,不然老百姓不租,政府天天在拆迁,拆迁难不难?况且现搬走场地,老百姓又会阻拦,不让搬走,会扯经叫土地复耕、复林,不然不让搬走设备。
    其三、县委、政府不是强力推进城镇一体化进程吗?对县城扩展吗?相继开发了老街,违规开发了金宝新区与星光工业园区,金宝新区占用耕地达2万余亩,应由国务院批准吧!而县政府获得的批准手续呢?我想,是不是又一个鄂尔多斯,修的鬼城,星光工业园区大概也是非法用地吧。这些建设及“两路”建设都得用砂石及砖,这次通告,使整个砂石行业瘫痪,这个行业将不存在,县委、政府领导根本未动脑子,不懂市场经济,是一群根本不考虑平昌实际的领导,只知作表面光鲜的表面工作者,美在外表,败絮其中,主要便道边栽花草,推动的水乡建设,花巨额资金打造的竹海工程,在通河、巴河所栽竹子,现在有几根是活的?浪费人民的血汗钱呀!简直是犯罪。如果砂石行业一刀切,毫不夸张说,到外地外县拉砂石,可能见风涨,会涨到200—300/立方,房价疯涨。损失者,老百姓也,领导毫无损失。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去年帮我亲戚在白衣修灾后新农村工程,白衣无砖需到石桥石梯拉砖,这些砖厂见风涨,砖卖到0.5元一匹,拉到工地0.6元一匹,试问政府,白衣灾后工程麻烦还没来,由于高成本,现个个包工头血本无归,负债累累。你们体恤民情吗?这样一作。“两路”建设只有停摆。
   其四,政府的《通告》太不客观,科学,不符合实际,一刀切后,造成砂石使用危机,不是提倡节约,低碳经济吗?现在已建设成功的部分场地应保留,不浪费投金,不影响民生,政府《通告》规定,王家嘴码头至风滩又至坦溪不准建砂石厂码头,荔枝社区上游码头,试问,荔枝街尾公路就上山了,河边哪来公路。加之那段河道尽是悬崖峭壁,怎么建场地,更恶劣的是,那段河离双滩大坝较近,河道狭窄,洪水季节水流湍急,双滩一提闸,洪水排山倒海而下,船支安全何在?枯水季节,船支无法运行,因又是露出水面的裸滩,根本不宜建砂石场地,县委政府不是将这个行业搞垮,致死和后快吗?可以说连人的生命都不顾,因强行将砂石码头撵到不宜修建处。
   综上理由:县委政府应对砂石场,砖厂分而治之,区别对待,因城区人口稠密,政府对城区砂石码头及污水厂边上及乡镇很近砂石码头毫不手软,坚决的取缔,毫不可商量,但也应有一个说法,这符合民心,民意,去污染去噪音市民宁静美好生活环境,“十八”不是提出建设美好中国吗?离县城较远人口密度小,住户少的砂石码头,也未在“一级,二级”饮水区的砂石码头应保留,四基于上述四理由,如今搬迁,已形成了环境破环,又雪上加霜,再次去修建,再次去破坏环境,政府应监督考虑保留的场地合法合规经营,修建沉水池,加强引导,管理。
   再想说,政府说砂石场偷逃税费,是不成立的,因为这几年砂石全卖给了“两路”到“两路”收一分钱都要税票,且税务部门所核定税额,开采量逐年降低,反而税量一年高过一年。
   还想说,给河内砂石经营主一个参考,如政府强行搬迁了,现新建一个场地,至少要投资200万以上,河内砂石生存时间不长,成本又高,将老,旧,病船支报废,几个业主联合去建一个码头。政府考虑区域较远的砂石场地,政府规范后保留,搬迁业主去联营,减少投资,减少新破坏山林,土地环境。
   最后说,政府应合理考虑这次整治,不要过渡激化最底层百姓矛盾,又说什么,12月5日全部强行电力公司断电,劝电力公司不要当帮凶,你不是属于政府独立经营企业,别人是合法的用电,有很多权益保护的,政府也不要无预案强拆,要做思想工作,我想业主应该理解,这几日网上去点击很高的,包括中央新闻联播也报道了,浙江温岭最牛钉子户,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该搬迁的房屋,高速公路通车好久了,房屋占据公路中央,车辆绕道而行,相关部门未断电断水,政府明确表示不断电断水。继续协商吗?
   你们上任后,做了许多有益平昌发展之事,如老油路的改造,所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敬和信任,上级认可,也所以成就了全省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在平昌召开,但这次,你们出格了,太冒进了,思考一下吧,再去调研一下吧,毛主席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不起,啰嗦了,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又由于我是一个建筑小工,对砂石,砖厂行业较了解,想为平昌发展,献言献笔,想发展平昌,爱平昌。
S202线砖厂整治,也应按上列方法,分而治之,不搞一刀切。
                                    旁观者
                                  2012.11.28

yetengfeifei 发表于 2013-3-23 17:32

楼主胡言乱语!坚决支持县委政府的决策.

heartevil 发表于 2013-3-23 18:58

早就该搬迁了

免失志 发表于 2013-3-23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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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studio 发表于 2013-3-23 20:41

坚决支持和拥护县委和政府依法规范砂石行业,加大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严禁在城市河道保护区内建砂场、采砂石,遏制噪音扰民,防止砂石过度开采而造成的地质灾害。

yetengfeifei 发表于 2013-3-23 20:43

雷书记用12年干到正厅级;

雷书记用12个月给情妇买礼物、安排工作;
雷书记用12天养精蓄锐、调养身体;
雷书记用12小时按排好单位工作、抽出时间、开好房间、静静等情妇;
雷书记用12分钟脱衣洗澡;
雷书记用12秒和情妇一泻千里、一撸到底、遗臭万年!!!
这就是贪官色令智昏的惨痛代价!!!!

3bstudio 发表于 2013-3-23 21:01

楼主应改行当作家…沙石行业在什么地方都严重存在乱挖乱采,过度挖采,自己摸摸良心在说!我认为你是一无赖!!!!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uffy.gif

rexon3105 发表于 2013-3-23 21:06

我说一句:为什么楼主会引来【群起而攻之】?你可知道什么叫做【众怒难犯】吗????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mad.gif

xilao 发表于 2013-3-23 21:44

公道在人心,坚决支持县政府的果断措施,保护和建设美丽平昌!

dymdymcom 发表于 2013-3-23 22:16

我说,楼主就不要发这样帖子了,免得引起人们的围观和找骂

bakkey 发表于 2013-3-23 23:01

随着城市的发展,县城范围的砂石厂严重存在扰民,应该坚决制止,依法予以整治。县委县政府这次砂石厂的整治应该支持,不可能因为个人利益制约城市的发展。

5136456 发表于 2013-3-23 23:22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笑中藏意啊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victory.gif

bakkey 发表于 2013-3-23 23:35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有艺啊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victory.gif

xilao 发表于 2013-3-23 23:36

保护生态环境,在下庶民强烈支持!!!

xilao 发表于 2013-3-24 00:18

举双手支持政府这一功在千秋,利在万民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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