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olove 发表于 2013-3-24 00:18

法律并没有限制非要---女嫁男家呀?就像法律规定子女出生后随父姓随母姓都可以一样啊.....

龙逆天 发表于 2013-3-24 08:17

现在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主要预防闪婚闪离骗财的人,预防居心叵测的人!婚后财产不分谁多谁少会有一半的。我个人认为还是在进步的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smile.gif

fglive 发表于 2013-3-24 08:17

是的,也存在这些动向。。。。

Ankar 发表于 2013-3-24 08:18

现在中国道德世风日下,政府不得不作为啊!但腐败好像还要加大力度才行!

wwwfu80com 发表于 2013-3-24 08:19

本文开头就声明,排除那些以婚姻攫取财物的怪胎了。婚前赠与给自己儿子或女儿房产,自己儿子或女儿的配偶不再受赠人之列,从物权归属可以理解合法性,可是,如此预埋一颗“离婚急需的雷”,不是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随便查查中国婚俗贺词贺诗,都是预祝“百年好合”。可是,时下物欲横流,冲击着传统婚姻观,沉渣泛起后,就从洋人哪儿泊来一些“济世良方”,能否有效阻击高居不下的离婚率,保卫家庭婚姻,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问题,现在结论还为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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