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疯狂不朽 发表于 2015-1-22 16:17

平昌一服装店商品售后不退换违法

    面临冬春交替,万家福服装城打出“惊爆价”牌招徕顾客。工商部门将立案查处!

  1月21日,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笔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位于笔山镇车坝上侧公路旁左边万家福服装城金某服装店内的鞋类摊点上张贴宽0.6米,高0.8米一幅“惊爆价*注:售后不退换35元/双”的广告告示。当执法人员问其缘由时,金某店堂内经营人员称“目前,店内的鞋类缺码,一时难以卖出,特意以‘惊爆价’的方式进行促销,但又担心售后怕消费者来退换,所以在‘惊爆价’上特意标注‘售后不退换’。”

  “惊爆价”商品拒绝退换涉嫌违法。我国2006年10月15日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惊爆价”商品不予退换这种行为,无疑是把购买“惊爆价”商品所可能产生的风险加注到消费者头上,倘若商家能够秉承“消费者是上帝”这一理念,就应该自己承担起这些责任。

  笔山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惊爆价商品,售后不退换”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法律的强制规定。目前,笔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已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来自:中国网)



枫叶红 发表于 2015-1-22 17:19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所值得http://www.0827ug.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60.png

梦想的春天 发表于 2015-1-23 11:32

如果执法人员都这样就好了,但这只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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