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kar 发表于 2013-3-23 16:03

陈平福煽颠案,兰州检方撤诉。法制朝前走一跬步

今天(2012年12月14日)兰州中院方面通知陈平福,兰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平福“煽颠罪---------------撤诉”......,这是网络论坛的一条消息。因网络新闻未有报道,出于慎重求证多方信息,确认这条消息真实,陈平福被无罪撤诉。
今年9月份,兰州下岗教师陈平福被兰州检察院以“煽颠罪”公诉,随之声势浩大的声援陈平福席卷中国大地。笔者今天从天涯论坛搜出500篇以上直接或间接为陈平福抱打不平的文章,其中9月7日发表的【六朝闲话】枪毙陈平福能复兴中华吗?点击量达210907人次、回复6222人次 ,其次赣能向天笑71699/2389人次,白玉达79002/2528人次,西风寒剑71531/1279人次,贾也43042/1874人次,墨黑纸白43769/1008人次,还有涌动2012者、凌辰、周禄宝等都有相当大的点击量和回复,表达了作者和全国网民的坚定立场和支持。中华论坛和雅虎论坛不少作者和网民也给予陈平福以声援和支持。当然,何辉新律师《辩护词》,细致入微,思路清晰,证据充分,法律准确。指出检察院的致命缺陷“犯罪的构成要件”,并进一步深入分析“陈平福在互联网发表文章,目的不是为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在这场陈平福无罪辩护中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兰州法院审理陈平福一案一开始就较为谨慎,正确理解法律精神,是促使兰州检方撤诉的重要因素。
最后兰州检察院能够反思,知错改错,使陈平福“煽颠罪”一案良性收场,
是中国社会进步使然。

levix.cn 发表于 2013-3-23 16:26

谁说围观没力量,就看水平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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