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逆天 发表于 2013-3-23 15:56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一、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dwenhcil 发表于 2013-3-23 17:09

规定很好,关键是如何落实、谁来监督?
    公用房标准规定非常好!此举是防腐的一种措施很好的,措施好,规定好,关建是怎样落实?谁来执行?违反规定了怎么办?对违反规定的官员怎样惩处?后者才是真正的防腐!如之是停留在文字上的规定,等于没有规定,而是在作秀,忽悠老百姓,政府会再次失去公信度!

Ankar 发表于 2013-3-23 17:33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和中央正部级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幸好,我的办公室正符合,3个平方米。没超标。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veliness.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veliness.gifhttp://www.mala.cn/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veliness.gif

wwwfu80com 发表于 2013-3-23 18:11

县级这些部门的办公室紧张得很,哪里会超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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