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逆袭 发表于 2021-12-27 09:39

未批先建,平昌一食品公司被处罚款291600元!



近日,从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获悉,2021年10月15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在对平昌县乐顺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平昌县响滩镇石泉村6社的现代化畜牧屠宰冷链物流一体化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并参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91600元(大写:贰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3178757396 发表于 2021-12-27 19:23

这就是平昌投资的后果,切记,远离是非之地

wx_一凡_WP2p4 发表于 2022-1-7 05:41

真的创业不支持还当一块肥肉宰

taibai 发表于 2022-1-7 07:39

在平昌、在平昌、在平昌!遇到这种投资者,相关部门应主动去指导、配合。

taibai 发表于 2022-1-7 07:49

一边去花重金招商引资,一边对主动来投资者重罚,这样的投资环境令人失望。巴中、平昌相关部门为什么不派人去监督、指导,让指资方按政策、法规完善相关手续、落实环保等方面工作……。为什么一逮到就重罚,进行釜底抽薪呢?

fog 发表于 2022-1-8 20:30

需要做环评可以找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未批先建,平昌一食品公司被处罚款29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