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人生112 发表于 2021-10-24 23:02

平昌县人民法院,平昌县人民法院,

平昌县法院制造冤案,多病女人无力喊天!我名李金华,女,现年51岁,住平昌县上城丽景,2021年10月21平昌县法院招集一百多名警力及工作人员强行入室将我唯一位于上城丽景住房执行,将我家两位多病老人及带养孙女赶出家门,流落街头!事情经过,。2014年原告洪鹏出资20万元买走政府给我的一套安置房,因政府原因迟迟未交房,期间我为了顾忌情绪主动给洪鹏现金2,5万元作为补偿!2017年政府交房,洪鹏以多种原因拒绝接房,2017年洪鹏找到我原丈夫(我们于2017年离婚,他跟洪鹏是亲戚)退房并叫他给出据2O万元借款!洪鹏将该借据以民间借贷告上法院,(起诉前法院已将我原丈夫名下的房产和小车查封),该案审理后一至未给我出据判决书到2021年法院工作人员通知我去法院才知道要执行我上城丽景唯一住房,我当时听到后像跨了天一样!多次到法院复印判决书法院不干,后来我找律师才复印岀来,判决书是2018年3月15日出的,上面明确规定"李金华名下房产优先偿债"!并确定还法鹏本金加利息40多万元!更慌唐的是2Ol8年3月15曰判决,3月16日就给我公示送达,法院知道我的电话,住址他们未采取这几种送达方式强行把本案整合法!无赖我只有信访到人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检察院定于202丨年11月前出结果!法院在未等检察结果岀之前就于2021年10月21月招集外县的法警加工作人员一百多人强制将我唯一住房执行,现将我多病的父母和我及带养孙女赶出家门,流落街头无家可归,无赖我只有在小区一小旅馆暂住,可气的是我与原丈夫多次筹钱到法院去他们拒收,理由是对方只要你的房子不要钱!在法制中国平昌法院还能做出这种事,整得我喊天不应,叫地不灵,只有发贴求助!!!我的电话133984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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