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o。 发表于 2021-7-10 17:36

法院执行局

我是平昌县笔山镇人,我家属在2019年7月15日在笔山镇出了车祸造成左腿高位截肢右脚两处骨折,告上法院而法院给已判决车主赔偿30万元,而车主逃避跑到处地,我又起诉到法院执行局而执行局工作人员说:人不在家我们无法执行,望各位朋友建建议!!谢谢!!

风火流云 发表于 2021-7-12 16:36

去法院申请把被告纳入失信人名单,限高,拉黑。

L999 发表于 2021-7-11 17:30

申请封银行卡,限高啊

永不言败& 发表于 2021-7-12 15:28

司机没有买保险吧?赔偿也太低了,这一辈子也不能干活了

平法宣 发表于 2021-7-14 10:48

网友“ooo。”:
       关于你在游鸽网反映“法院执行局”一帖,我院高度重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院于2021年4月14日受理申请执行人李华英与被执行人赵正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过邮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执行文书。经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5月18日申请执行人的丈夫来法院,承办人向其作了释法明理,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局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再次开展网络查控,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7月8日案件承办人通知申请人到法院进行终本约谈,申请人明确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并于7月12日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感谢你对平昌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平昌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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