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天天看 发表于 2014-12-19 09:41

兜售野味被查获

   近日,平昌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例行市场野生动物管理巡查时,发现江口镇新华市场有人正兜售疑似竹鸡的野生动物,便一边跟踪一边联系值班民警出警。
       接警后,局领导立即增派民警赶赴现场对兜售野生动物嫌疑人胡某进行传唤,并将其带至森林公安局接受询问。经查,胡江,男,现年46岁,平昌县得胜镇某村人,该于12月中旬,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且未取得《猎捕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房前屋后使用食物诱捕野生动物灰胸竹鸡17只在该市场进行兜售。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灰胸竹鸡进行放生,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口头教育。

                           2014年12月15日(平昌县森林公安)




平昌隐形侠 发表于 2014-12-19 09:47

还真不知道新华市场有卖野味的,新华市场就是农场吧,杀一儆百,希望能取得好的效果,不再有人兜售野味。

空城旧梦、 发表于 2014-12-19 09:46

严厉打击卖野味以及烹饪野味,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你是我的小苹果 发表于 2014-12-19 09:45

竹鸡这种野味听说很好吃;P

我心為誰動 发表于 2014-12-19 22:44

今天在信 义菜市场还买野猪肉的呢?

枫叶红 发表于 2014-12-19 23:11

都是城里人爱吃野味惹的祸!

薄情寡義 发表于 2014-12-19 23:32

这些穷麻批一天穷疯了,在他们眼里只要能换钱的全部都可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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