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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乐吗
发表于 2021-4-13 09:19
食品过期、未凭处方售药、侵害消费者权益····平昌21家个体户和企业被处罚!
近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五)、(六),因销售过期食品、未凭处方销售药品、销售白酒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平昌21家个体户和企业被处罚,单笔最高罚款金额10000元。
最后在这里,笔者也想@各位商家,市场安全靠的不仅仅是相关部门的监督,更重要的还是自身的自觉,希望各位商家都能做到百姓放心吃 生意安心做~
迷途知返
发表于 2021-4-13 11:04
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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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过期、未凭处方售药、侵害消费者权益····平昌21家个体户和企业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