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1号 发表于 2014-12-11 09:14

平昌男子偷摩托送女生回家 途中生歹意将其强奸

    华西城市读本讯(胡艳 记者白川东)近日,巴中市平昌男子周某因盗窃罪、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今年5月22日,周某因无钱,遂生盗窃恶念。当晚上10时许,周某在平昌县驷马镇解放街粮管所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剪刀,采用剪线搭火的方式将一摩托车盗走。随后驾驶所盗的摩托车往平昌县双鹿乡方向行驶。    当周某驾驶所盗摩托车驶至达巴高速驷马隧道处时,遇见了放学回家的吴某(女,14岁),便提出让吴某坐上自己的摩托车,送她回家。看到周某如此热心,毫无戒备心的吴某同意了。当车驶至驷马镇双城村后槽沟(小地名)处时,摩托车因故障熄火,周某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以步行送吴某回家为由,他与吴某沿公路徒步往驷马镇方向走。在行走中,周某产生了强奸吴某的意图,周某趁吴某不备用脚将其绊倒,随即用卡脖子、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行与吴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周某离开现场,将之前所盗的摩托车推至公路边一农户家旁并再次窜回驷马镇。吴某回家后将事情告诉了父母,其父随即电话报警。    次(23)日凌晨,周某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

枫叶红 发表于 2014-12-11 09:28

我认为判轻了。

在阳光的温暖 发表于 2014-12-11 09:19

瓜娃娃一个

平昌80后 发表于 2014-12-11 10:35

我也认为轻了,哎,现在这教育啊,

D调E点 发表于 2014-12-11 14:32

应该把JJ给他割了

好人有好梦 发表于 2014-12-11 15:07

那样人多判几年

湖涂的爱 发表于 2014-12-11 23:00

身体须要嘛!

tangbingyuhong 发表于 2014-12-18 10:18

遵纪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否则就会收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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