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rtevil 发表于 2013-3-23 15:02

请平昌县住建局局长回复

  请问平昌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是不是属于贵局下属单位?
  该所与平昌旭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混凝土检测上用了同一个人,就是说这个人同时在这两个单位上班,这种用人合不合理,对混凝土质量有保证吗?这个人的使用是不是经过贵局领导考查过?

cnstwb 发表于 2013-3-23 15:44

这个问题不知道是否违规,但是按道理是不应该再到企业上班吧

cnstwb 发表于 2013-3-23 16:34

能人就应该发挥出更多的光和热,像大中城市的工作人员有时从事2至3个兼职,只要做到各方面都不误还是可以的。

qishudj 发表于 2013-3-23 17:00

很多地方的工作人员都在搞兼职,他们在精力和时间上都要投入更多,只要各方面都不误,为何不可之处呀。

levix.cn 发表于 2013-3-23 17:41

我说这单位是好单位,可在尽责方面应该好好查查,你们看望江名都那房子,顶楼的飘窗漏雨,没人管,也不知道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yifanFX 发表于 2013-3-23 17:47

无图无真相

dwenhcil 发表于 2013-3-23 18:16

嘿嘿,格老子,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安逸哟!

re58 发表于 2013-3-2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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