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5171 发表于 2020-8-22 11:04

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2019年度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返还政策的通 知

各参保企业:根据川人社办发(2020)6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企业及其职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裁员率不能超出4.2%)。业务办理地址:互联网http://119.6.84.89/按要求点单位注册 所需手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上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上传)、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上传)、经办人员身份证(正反两面上传)、经办人员手持身份证拍照上传、公章(填表)。   电子版操作指南及稳岗补贴申报表,请登录县社保局企业QQ征缴群下载(58883950)。   咨询电话:6225903 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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