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四社 发表于 2020-2-9 22:02

如此封路,是否合理?合法?

在全国人民都在万众一心防控疫情的时候,涵水花桥村如此封路,是否合法,花桥村一共有四条出村通道,花桥九社一条,花桥一社到六七八社一条,花桥五社一条,花桥村三四社一条,除花桥三四社外,其它三条通道都在一个方向,相互连通,为什么那三条道路不封,单单只封堵这一条,难道那三条道路的老百姓不需要防控疫情吗?防控疫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同时也是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我们无条件应配合政府的工作,但是这样有针对性封一条路,如果有人病重,救护车进不来,如果那家失火 消防车来不了,花桥村委负得起这个责任吗?还有就是花桥三四社的老百姓也不用出行和工作了吗?

黎兰花 发表于 2020-2-10 09:48

一念徔 发表于 2020-2-10 00:47

瞎几把搞,有些所谓的执法人员找存在感

永不言败& 发表于 2020-2-9 23:51

现在都这样搞,让人反感

永不言败& 发表于 2020-2-10 13:38

黎兰花 发表于 2020-2-10 09:48
一天反对这里封路哪里封路的,表面上说话句句在理,其实背后是自私自利的表现,也许就是你开车路过没法过了 ...

走路的人不是一样过了,能隔断病毒携带吗?

不败 发表于 2020-2-10 07:38

一刀切

实在点 发表于 2020-2-10 19:57

疫情防控是在路口设卡,有24小时值班人员,登记,消毒,测试体温,排查“四类人员”用车用石头用土堵路来做防控工作是不对的。

霸气 发表于 2020-2-10 18:28

网友,您好!
      您反映“涵水镇花桥三、四社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封路”一事已收悉。
      经核实,涵水镇花桥社区因地理特征,G542国道居中横穿花桥社区1、2、3、10社,国道左右两边分杈连接4条主要社道路,花桥社区3、4社社道路为其中之一。根据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七号公告规定,为更好防御疫情,有效管控农村车辆、人员流动,结合花桥社区5社社道至白衣宝塔村连接路白衣镇已经封闭,6、7、8社社道至白衣镇宝塔村、天井村道路白衣镇已经封闭,9社与禅林村连接路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花桥社区居委会决定:保留5社至国道的生命通道,由社区干部组织常态开展宣传、巡查劝返工作;6、7、8、9社通行在与国道连接处的花生桥处设立值守劝返执勤点;花桥村3、4社社道因与五庙村村道、枣坪村相连,人员、车辆管控难度大,故封堵国道至3、4社的连接路,花桥3、4社及五庙村人员、车辆可经枣坪村村道出行。
       网友,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封堵道路并非为显示特权,而是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负责,仅是一种临时的物理隔离措施。自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以来,镇、村干部放弃节假日休息,虽为防控疫情做了大量工作,但给你的便捷出行带来了不便,恳请你多一份理解、支持,自觉居家防护,共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0827-6416800。


               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霸气 发表于 2020-2-10 18:04

网友,您好!
您反映“涵水镇花桥三、四社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封路”一事已收悉。
经核实,涵水镇花桥社区因地理特征,G542国道居中横穿花桥社区1、2、3、10社,国道左右两边分杈连接4条主要社道路,花桥社区3、4社社道路为其中之一。根据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七号公告规定,为更好防御疫情,有效管控农村车辆、人员流动,结合花桥社区5社社道至白衣宝塔村连接路白衣镇已经封闭,6、7、8社社道至白衣镇宝塔村、天井村道路白衣镇已经封闭,9社与禅林村连接路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花桥社区居委会决定:保留5社至国道的生命通道,由社区干部组织常态开展宣传、巡查劝返工作;6、7、8、9社通行在与国道连接处的花生桥处设立值守劝返执勤点;花桥村3、4社社道因与五庙村村道、枣坪村相连,人员、车辆管控难度大,故封堵国道至3、4社的连接路,花桥3、4社及五庙村人员、车辆可经枣坪村村道出行。
网友,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封堵道路并非为显示特权,而是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负责,仅是一种临时的物理隔离措施。自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以来,镇、村干部放弃节假日休息,虽为防控疫情做了大量工作,但给你的便捷出行带来了不便,恳请你多一份理解、支持,自觉居家防护,共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0827-6416800。


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霸气 发表于 2020-2-10 17:55

网友,您好!
您反映“涵水镇花桥三、四社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封路”一事已收悉。
经核实,涵水镇花桥社区因地理特征,G542国道居中横穿花桥社区1、2、3、10社,国道左右两边分杈连接4条主要社道路,花桥社区3、4社社道路为其中之一。根据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七号公告规定,为更好防御疫情,有效管控农村车辆、人员流动,结合花桥社区5社社道至白衣宝塔村连接路白衣镇已经封闭,6、7、8社社道至白衣镇宝塔村、天井村道路白衣镇已经封闭,9社与禅林村连接路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花桥社区居委会决定:保留5社至国道的生命通道,由社区干部组织常态开展宣传、巡查劝返工作;6、7、8、9社通行在与国道连接处的花生桥处设立值守劝返执勤点;花桥村3、4社社道因与五庙村村道、枣坪村相连,人员、车辆管控难度大,故封堵国道至3、4社的连接路,花桥3、4社及五庙村人员、车辆可经枣坪村村道出行。
网友,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封堵道路并非为显示特权,而是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负责,仅是一种临时的物理隔离措施。自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以来,镇、村干部放弃节假日休息,虽为防控疫情做了大量工作,但给你的便捷出行带来了不便,恳请你多一份理解、支持,自觉居家防护,共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0827-6416800。


平昌县涵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林@ 发表于 2020-2-10 08:15

一念徔 发表于 2020-2-10 00:47
瞎几把搞,有些所谓的执法人员找存在感

有道理

临风听暮蝉 发表于 2020-2-10 08:45

表面文章

充满信心 发表于 2020-2-10 15:39

封路可以,但要疏堵结合,领导们要三思,那上海大城市怎么没有封路?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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