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风情 发表于 2019-10-3 16:10

【已回复】土兴镇新房子(地名)农民集中居住点房屋烂尾请土兴镇政府、华山村村委会回复

土兴镇华山村新房子(地名)实行建立农民集中居住点,由政府对农民原有旧房实行拆除,按照面积以及每户2万元进行补助,由镇政府、村委会确定建筑商统一修建新房,农民按面积购买,每平1000元,政府补助部分直接划拨建筑商,农民支付剩余款项。农民集中居住点自2018年11月开始陆续拆除旧房,农民交首期款项,根据农民、村委、建筑商三方签订合同,新房需在拆除旧房120日内交房,且应对农户进行每月100元安置费补助,然而,2019年2月全面动工修建,至今未交房,房屋长期停工,不知项目是否已烂尾,村委、镇政府、建筑商无人告知交房时间,农民无法养殖猪牛等家禽家畜,收割的粮食也无地放置,已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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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此帖已由“土兴镇人民政府”作出如下回复
(马甲未经实名认证,仅供参考)
“不解风情”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此聚居点为华山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由村委会统规统建。经现场查看和承建商介绍,该聚居点于2019年10中旬全面完工,并非烂尾。按照建房前三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受益方必须在入住前交清建房自筹资金,建筑商方可交付使用。故此,请及时向华山村委会或建筑商取得联系,并主动缴清自付建房资金,尽早入住居民聚居点。
感谢你对家乡建设工作理解与支持!

土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11月7日

平昌土兴 发表于 2019-11-7 16:13

“不解风情”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此聚居点为华山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由村委会统规统建。经现场查看和承建商介绍,该聚居点于2019年10中旬全面完工,并非烂尾。按照建房前三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受益方必须在入住前交清建房自筹资金,建筑商方可交付使用。故此,请及时向华山村委会或建筑商取得联系,并主动缴清自付建房资金,尽早入住居民聚居点。感谢你对家乡建设工作理解与支持!

土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11月7日

1519655692 发表于 2019-10-3 18:33

各位,上当了吧

tyghuijh567 发表于 2019-10-3 19:27

处罚责任人,很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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