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痴如醉 发表于 2019-9-24 09:04

平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规劝一名上网逃犯主动投案!

9月12日,平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规劝上网逃犯李某某(男,41岁,平昌县江口镇人)主动投案。
经查,李某某在平昌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1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平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最初的美好 发表于 2019-9-24 21:49

人才

百年小妖 发表于 2019-9-25 10:05

为平昌公安点赞,挽回群众损失。

UU跑腿【巴中站 发表于 2019-9-25 10:15

终于想明白了

有些人真的无聊 发表于 2019-9-25 11:21

点赞

genius005 发表于 2019-9-27 22:32

为国家挽回巨额损失,为人民扫除社会毒瘤。平昌公安真棒!

吊儿郎当123 发表于 2019-9-30 19:21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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