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痴如醉 发表于 2019-9-7 09:04

莫存侥幸!平昌营运车司机酒后驾车,被罚5000元还丢了“饭碗”

2019年9月2日,三房湾中队在平昌县响滩镇开展酒驾清查专项行动。当晚21点05分许,执勤民警对川Y92xxx小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某神情紧张,眼神闪烁不停。执勤民警遂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测,驾驶员王某某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对车辆信息比对时发现川Y92xxx属于公路营运客汽车,隶属于腾达运输公司。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驾驶人王某某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面对这样的处罚,驾驶员王某某后悔万分:抱着侥幸心理,不仅要承担巨额罚款,更砸了自己的饭碗,追悔莫及!交警部门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坚持到底,同时提醒广大乘客,一旦碰到酒驾的驾驶员一定不能上车,以免发生意外。

相懦以沫 发表于 2019-9-7 10:42

有些人总觉得自己,开车技术好,热再多都要开车,这样不仅对自己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

空间 发表于 2019-9-7 13:02

沉痛的代价。

最初的美好 发表于 2019-9-7 13:21

听老司机说,喝点酒开车上路更加得心应手,所以那次去吃自助餐我喝了3瓶啤酒,开车回家,,感觉的确挺好,,像风一样自由。

旺雄 发表于 2019-9-8 00:57

害人害己

Life,safet 发表于 2019-9-10 15:24

应该永久不让开机动车好。

qq4110409 发表于 2019-9-17 22:49

最初的美好 发表于 2019-9-7 13:21
听老司机说,喝点酒开车上路更加得心应手,所以那次去吃自助餐我喝了3瓶啤酒,开车回家,,感觉的确挺好, ...

抓住了就准备蹲看守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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