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而生
发表于 2019-9-7 21:29
。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9-9-9 16:22
清河俊青 发表于 2019-9-4 10:26
关建是他们说路是他们家的,旁边修房子必须给他们交钱一户上万元,以前也是别人把他们告了还抓了几个,现在 ...
清河俊青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五木镇政府十分重视,并组织专班再次予以了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查,该路段所辖的区域为拦路人原老屋基,即系自家老房子拆除后未再建设而空留的,其所属权为该拆除房屋原所有人,即拦路人;
2.因该处几户住户此前达成的一致协议,部分住户至今未按照协议履行(有合同协议证实),致该人采取一些措施;
3.反映行人过该路收钱情况不属实。此前几经政府协调处理,其所有人即你所指的拦路人同意不再收取路人过路费用,收取过车费用;
4.该问题并非属于你所认为的应归类为扫黑除恶事件处理,也并非其霸道蛮行,而系部分住户不履行合同协议导致;
5.建议未履行原合同协议的,请尽快履行到位,以及时方便大家的出行。
若有疑问可直接到村委会或镇信访办具体咨询,祝你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平昌县五木镇人民政府2019年9月9日
清河俊青
发表于 2019-9-9 20:53
感谢五木镇政府的回复,我们只是希望回家的路不再遥远 :(
0℃
发表于 2019-9-10 01:33
省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已于9月6日进驻巴中,对我市开展为期7天(含周末)的集中督导,接受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电话0827-5530651 5530215,受理时间8:00-20:00。举报信箱地址:市信访接待室外、市信访局门口、费尔顿酒店门口。专门邮箱巴中市B001号邮政邮箱。(巴中市扫黑办)
0℃
发表于 2019-9-10 01:34
记得打电话,你放心,一旦举报,必定来查。
快捷做善
发表于 2019-9-10 03:20
平昌政府官员不得力,协商也摆,调解都该政府人去办好,为H么一而再,再而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