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曲 发表于 2019-7-30 11:21

平昌一男子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木立木158.3立方米!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巴中有祭拜祖先的习俗然而有人在扫墓时粗心大意遗留火种引发火灾这不,巴中一男子在祭祀时引发森林火灾近日,该名男子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7月23日,巴中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针对被告李某某失火造成国有林木重大损失的事实,提交了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鉴定意见等多项证据予以证实。

通过多媒体示证,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李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失火行为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并表示愿意在火灾地补植复绿,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巴中市平昌县检察院干警现场观摩了本次庭审,本案将定期宣判。


2018年3月,李某某在平昌县福申乡祭祀过程中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木立木蓄积158.3立方米,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失。平昌县森林公安局以失火罪对李某某立案侦查。因李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虽然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某的失火犯罪行为不予起诉,但因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本文来源: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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