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轻女子在平昌城区吸毒,被平昌县公安局白衣警区查处!
近日,平昌县公安局白衣警区查处一起吸毒案,查处违法行为人张某华(女,18岁,江口镇人),陈某宇(女,19岁,南江县人)。经查,2019年6月26日16时许,张某华、陈某宇在平昌县江口镇信义大道某KTV厕所内,通过吸气的方式吸食K粉。经检测,张某华尿液呈氯胺酮(K粉)阳性。目前,平昌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华、陈某宇处罚款500元。
我认为:对制毒.贩毒者一律枪毙。对充当毒品保护伞的人员一律削为平民老百姓并承当应有的法律责任。对制毒.贩毒人员处理不严的人员一律降级处理。对吸毒人员处十年或无期徒刑。
不洁身自好,该背时,真是个簸咯货。
应该追查k粉的来源,杜绝毒品不让更多的人受害。
吸毒就罚款了事?
k粉吸了是什么感觉??
就罚款?
年纪轻轻的就吸毒
垃圾
小小年纪不学好,该背时。。。 难怪平昌毒品泛滥,贩毒,吸毒的就罚款了事。
就罚款500
罚处500?会不会太轻?
应该把贩毒的抓起来枪毙了。
制毒,贩毒属于刑法范围,吸毒只能以治安行政处罚,最严重也就强制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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