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 发表于 2014-11-3 09:09

平昌一男子盗窃摩托载女学生将其强奸 获刑6年

近日,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强奸案。被告人周某在平昌县驷马镇盗窃一辆摩托车后,搭载徒步回家的女学生,起色心将其强奸。最终周某被判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年5月22日,被告人周某因无钱,遂生盗窃恶念,晚10时许,周某在驷马镇解放街粮管所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剪刀采用剪线搭火的方式将号牌为川Y688**摩托车盗走。随后驾驶所盗摩托车往平昌县双鹿乡方向行驶。

  当周某驾驶所盗摩托车驶至达巴高速驷马隧道处时,发现一名放学徒步回家的女学生吴某,周某便提出让吴某坐上自己的摩托车。当车驶至驷马镇双城村后槽沟(小地名)处时,摩托车因故障熄火,周某将摩托车停住放在路边,以送吴某回家为由,与吴某沿公路一同徒步往驷马镇方向行走。在行走中,周某用脚将吴某绊倒,随后强行与吴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周某离开现场,将之前所盗的摩托车推行至公路边一农户家旁并再次窜回驷马镇。吴某回家告诉了父母,其父随即电话报警。

  23日凌晨,周某在驷马镇解放街中间街(小地名)处将号牌为川YA69**的摩托车推至驷马大桥中间,再次使用剪线搭火的方式将车发动,正准备驾车离开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归案。

  该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吴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大金宝媳妇 发表于 2014-11-3 10:20

喊上车就上车这个女娃也是脑壳有问题

我心為誰動 发表于 2014-11-3 20:54

你们以后一定要教育娃儿啊,别随便搭人家不认识人的车车

美即印象 发表于 2014-11-3 23:38

我希望盗车的是个女娃儿 碰到徒步回家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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