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怪人 发表于 2019-4-10 11:35

该背时!巴中一男子在网上辱骂警察,结果悲剧了·····

日前,从巴中市经开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该局查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一网民在回帖评论时恶意辱骂民警,影响恶劣。
“警察都是混蛋,死了活该,不值惋惜没一个好东西,都他妈混蛋”。在新浪微博《牺牲消防员最后的朋友圈,让你有何感触?你想对逆行的英雄说些什么?》的报道中,巴中网民程某某发表负面评论。
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奇章派出所民警立即通知程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程某某(男,33岁,经开区奇章街道办事处保丰村人)承认于2019年4月6日通过微博6252883392发表了该负面评论,事后感觉到行为错误后删除了该评论,并发表了致歉言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程某某被处行政拘留七日。


释青春 发表于 2019-4-11 20:35

或许楼主真有什么冤情,但也不能一杆子打死所有人

金安华府 发表于 2019-4-11 17:43


半岛烟盒 发表于 2019-4-10 11:42

这是典型的 NO ZUO NO DAI

杨树淼淼 发表于 2019-4-10 11:51

真的臊皮,丢巴中人的脸

无聊路人 发表于 2019-4-10 15:02

这人是傻逼一个了,辱骂烈士,多关几天

十一歌 发表于 2019-4-10 17:44

何苦呢

我不是特种兵 发表于 2019-4-10 17:48

该背时

空间时间 发表于 2019-4-10 18:11

丢了人皮。

好心人@ 发表于 2019-4-10 18:29

应该判刑

惜年。 发表于 2019-4-11 07:53

花样作死

民意民生 发表于 2019-4-11 11:41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种事情最好不要乱说

A666虎虎生威 发表于 2019-4-11 19:22

7天有点短,这么恶劣,至少15天,或者直接按刑事案件处理

010123456 发表于 2019-4-12 11:37

书白读了!!!

为爱而生 发表于 2019-4-13 14:41

药可乱吃,话不可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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