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失志 发表于 2013-3-23 12:38

正式工、临时工一样人两样待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标志我国劳动关系管理法律化时代的到来,迫使一些事业单位长期潜在的“违法用工”矛盾暴露无遗,解决长期存在的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的矛盾,为全国数百万“临时工”送来福音,“临时工”变成了“合同工”;劳动关系、分配关系都随之发生重大变化;用工成本、违法风险大幅上升;而在平昌网友们谈谈你们身边有多少,“临时工”干着比正式工多的事而在单位处处被歧视,面广量大的“违法用工”现象,在平昌社会上释放了大量不公平、不和谐因素,有害社会风气,干扰劳务市场正常秩序。降低法律权威性,损害行政执法部门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请劳动执法部门作为一下

Ankar 发表于 2013-3-23 12:46

1、“临时工”是基层劳务的“主力军”,人数众多,待遇很低有的还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2、“临时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基本权益没有保障,没有归属感。用人方为尽量降低成本,便于随时掌握选择权、变更权、解雇权,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想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想形成白纸黑字,故意不尽告知义务,这种“愚民政策”加剧了我们的弱势地位,使之难以举证,不敢投诉,掩盖违法用工行为,规避责任风险。劳务方害怕被解雇辞退,不敢提出签订合同要求。有的干了许多年,有的干了一辈子,仍然不是单位的人……。
3,延长劳动时间,追加劳务任务,提高劳动强度

4普遍未给“临时工”交纳“五险一金”,有的把工资的一部分就说成是“保险费 ”
这都迫切需要劳动监察的介入与撑腰。

levix.cn 发表于 2013-3-23 14:18

现在根本不存在临时工这种说法啦

3bstudio 发表于 2013-3-23 15:18

现在的劳动执法部门简直是----无能为力了

52niming 发表于 2013-3-23 16:01

劳动执法----形同虚设

Ankar 发表于 2013-3-23 16:58

走遍用工单位有几家在执行法律???????现在的老板只给点【低成本】的工钱,劳动者什么休假权、探亲权、烤火费、高温补助费、节日加班费、五金一险、住房公积金....等等完全没有,也不得给...甚至有事情不敢耽误,扣你的工资,【所剩无几】也!谁在管你这些事...谁在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呢?

3bstudio 发表于 2013-3-23 17:33

劳动力的月薪制,工人真的是很贱啊....

xueseboss 发表于 2013-3-23 19:05

零时工也就说现在的合同工,在单位根本没有任何福利。五险一金那是没有的。节日补助那也是没有。只有一个工资。工资也是按天算的

龙逆天 发表于 2013-3-23 19:29

如果临时工等同于正式工,就看是財拨单位还是民企,没区分也就乱套。

dyy0214 发表于 2013-3-23 19:52

1、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提供的是职业上的劳务,所谓职业上的劳务,是指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构成雇主营业的一部分,而在一般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劳务不构成营业,比如,餐馆的厨师与家庭保姆虽然做的事情有时一样,但前者是劳动合同关系,而后者则是一般雇佣合同关系。
2、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更具从属性,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内容、工种等方面都是在雇主的高度监督、指挥、管理之下进行的,与一般雇佣合同相比,劳动者更少自主决定的余地。

5136456 发表于 2013-3-23 20:00

平昌县人民医院有临时工几百人,也是一样的,有谁在管我们死活,10月1号签的劳动合同,到现在都没见到生效的劳动合同发到我们手中。

fglive 发表于 2013-3-23 20:30

我估计又是骗我们的。都2个月过去了,也没见什么五险一金的影影。

fglive 发表于 2013-3-23 20:44

都他妈的应付我们的,又谁在乎我们死活。

dyy0214 发表于 2013-3-23 20:46

劳动合同是应付式的签了的,但是是怕劳动行政部门检查,另一份从来没有给劳动者!!!
这是铁的事实!!!!!!!!!!!

re58 发表于 2013-3-23 20:46

新的工人运动【临时工运动】很快就要爆发。。。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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