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3-3-23 14:33

关于:县政府 执法大队一贴的回复

我心来福的网友:
    你好!
  2013年3月13日,贵友在平昌本论坛发表的“县政府 执法大队一贴”,文中反应14号楼私人加层一事。为此,特将相关情况作如下回复:
   2011年底,政府要求改造县城蓝顶建设,因14号楼交付使用多年,且蓝顶面积达500多平方米,改造费用需30多万,无主体单位承担这笔巨额费用;加之前几年屋面设计没有钢性屋面,若不改造,既不能满足住户使用需要,又损害城市形象;后经该栋找2/3业主在开发公司两次开会商议决定。由该栋居民推送4位业主代表来实施这一工程。前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屋顶漏水不止,下水管严重堵塞;
2,小区门口有车棚,行人不畅;
3,防护拦生锈和高度不够;
4.无安全防护门通过整改。
       现将上述问题已全部解决,这些需求是该栋大多居民的意愿;接着将办理产权事宜,所以不存在私自加层一事;敬请网友站在大众角度体谅,感谢你们的关心!



                                      14号楼业主代表
                                       201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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