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已回复】原龙潭溪玻璃厂给这一部分临时合同工人解决了一点补偿...
原龙潭溪玻璃厂给这一部份临时合同工人,解决了一点补偿费,说在一八年的九月份就解决的,领导同志们是怎么一回事呢?到现在直今未作答复,望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回复吧。=====================================
版主注:此帖已由“平昌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回复
(马甲未经实名认证,仅供参考)
老夏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原龙潭溪玻璃厂给临合工的经济补偿费未兑现一事”,情况属实。2018年因县城其它玻璃厂信访同类诉求引发本玻璃厂职工群访,要求解决经济补偿费问题。为此,平昌县钢圈厂(原龙潭溪玻璃厂转产企业)于2018年1月组建专班,成立职代会,经过历时3个月清理,核实人员身份,清理人员工龄,确定经济补偿标准,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但由于无资金来源,导致至今未兑现。
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职工安置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兑现,请予理解。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3月14日 本帖最后由 守护天使 于 2019-3-14 10:13 编辑
老夏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原龙潭溪玻璃厂给临合工的经济补偿费未兑现一事”,情况属实。2018年因县城其它玻璃厂信访同类诉求引发本玻璃厂职工群访,要求解决经济补偿费问题。为此,平昌县钢圈厂(原龙潭溪玻璃厂转产企业)于2018年1月组建专班,成立职代会,经过历时3个月清理,核实人员身份,清理人员工龄,确定经济补偿标准,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但由于无资金来源,导致至今未兑现。
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职工安置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兑现,请予理解。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4日
说的,早忘了
权宜之计罢了,信他们猪都会上树!
卵了
多跑路
等
同是天涯沦落人!
都是哄你不哭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