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男子复婚不成,却驾车撞前妻,致前岳父当场死亡,已宣判了
还记得吗?去年8月21日晚,平昌男子曾某某见与前妻复婚无望,竟驾车撞向前妻张新(化名),致在场的前岳父张林(化名)当场死亡近日,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曾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事件始末由一个视频带你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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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16日,被告人曾某某与被害人张新离婚。同月21日晚11时许,被告人曾某某在平昌县森林公园广场附近找到被害人张新及其父张林,曾某某提出复婚被张新拒绝。曾某某因感到复婚无望,遂产生了开车撞张新的想法。随后,曾某某驾驶一辆越野车撞向张新,在行进中撞上张林的三轮车,三轮车又撞上张林并致其当场死亡。法院审理查明,曾某某见张新跑开,遂驾驶该车继续追赶,致张新倒地,曾某某遂下车用手掐住张新的脖子,因张新求饶才罢手。据了解,曾某某生于1989年,在案发现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曾某某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亲属54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及亲属的谅解。张新称,案发当天上午,父亲张林从乡下拉西瓜到城里卖,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曾某某供述,案发后,他曾想自杀,便用头撞击石头,后自杀未遂被警方控制。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有酌情处罚情节,判决被告人曾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冲动是魔鬼,是失控的情绪,杀死了他前岳父,毁了自己的未来。来源/巴中晚报 记者/严波
都是女的出轨偷情惹得祸,谁叫你背叛你男人,活该
其父的死亡,是他女儿间接原因造成的 说实话 离婚后千万不要再有瓜葛,否则要出事
为了这样一个女人说实话不值得
总之男的从没耍过朋友很重感情!那女人不守妇道还背着偷人,作为任何一个男人都接受不了,他们离婚后男人又原谅女人想复婚,可女人已死心,男人一时冲动报复结果自己搭进去了,实在是太不值得,为了这种女人悔了自己一生太不值得!请问这批女人哪个男人还敢要你这水性杨花的红颜祸水呀?我身为一个读者都为此悲哀。
偷情有理,杀人有罪
这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也许这男的做法是正确的选择、只是在法律面前他是错误的、
自愤无名 发表于 2018-11-14 12:29
不是杀人偿命么?怎么才14年?漠视生命者就如同恶魔,恶魔杀了人还能保全自身性命,法理何在?同样是杀人, ...
应该是故意伤害女人,意外致死岳父
这要有多硬的后台才判14年,死刑都不够
女的也应该一起判刑
没男人的样子
这个女人才是最该死的……
人这一辈子会经历非常多的坎坷,一个接一个,没啥过不去的,多年以后,回头想想,有些决定大错特错,但是没有后悔药,清醒面对每一件事,珍惜身边人,珍惜当下,才有美好的未来。
不是杀人偿命么?怎么才14年?漠视生命者就如同恶魔,恶魔杀了人还能保全自身性命,法理何在?同样是杀人,有钱人杀了人就用钱摆平,没钱人就一命抵一命。请问律法的公平何在?人权的平等何在?生命的神圣何在?在下认为凡是荼毒生灵、草菅人命者不论什么情节,什么背景一律斩杀。那样全社会才会尊崇生命、敬畏生命,生命的神圣才能直通天庭。
女的也不是啥子好东西
这壳子吹得有点大,一死一伤才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