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 发表于 2014-9-26 09:38

平昌法院江口法庭电话调和一起离婚纠纷

近日,平昌法院江口法庭受理一起杜某诉向某离婚案件,由于被告向某在外地打工,该庭法官便利用电话进行多次沟通调解,最终成功调和。
  案件受理后,该庭法官积极与被告联系,可被告抵触情绪十分强烈,认为上了法庭很没面子。后经承办法官寓情寓理寓法的解说,被告情绪有了缓解,并告诉了具体地址,法官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可开庭时被告仍然没有出现,法庭进行缺席审理。再次与被告联系,被告声称自己坚决不同意离婚,他与原告之间只是小矛盾,因长期在外务工产生分歧而已。
  通过电话,承办法官向原告传达着被告的意见,并了解到症结所在,原告认为被告常年在外务工,对自己和家庭关心甚少,认为这种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法官便为双方讲解和睦维家的道理,劝其以和为贵,互相体谅、谦让。经过几天的劝导,原、被告双方最终敞开了心扉,打开了心结,原告接听了被告的电话,并表示立即撤诉。
  平昌法院江口法庭自2011年12月挂牌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大调解”环境下,创设“三步”调解法,即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并结合电话、QQ等调解方式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截止今年6月,江口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780件,结案758件,结案率97.1%,其中调解507件,调解率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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