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本善 发表于 2014-9-25 10:58

食堂工人工资

各位朋友及主管部门:   现有一事咨询。
   学校伙食团工人工资究竟是什么标准?据悉,现在学校学生食堂收归学校管理,而所招聘的工人的工资也是有财政发法,不知是否属实?再者,工人的工资是否一定要买“五险”?这“五险”是自愿买还是一定得买?听说,某些学校,是逼着工人签订合同,必须买“五险”,否则不能上班。而这“五险”据劳动局、人社局算出来,每个月得七八百,一个月一千多块钱,累死累活,领到手的只有几百块钱,职工想不买可以吗?既然职工已是单位的工人,是否学校也应按一定比例匹配部分?所以,现在食堂上班的工人也是有苦说不出,希望每个月一千多块的钱发到手里养家糊口,而要每月扣除七八百的“五险”,还有什么心思干下去呢?据悉,某些学校还要从本身就少的工资里抽出一两百作为什么奖惩,如此一来,每个月发到职工手里的钱只怕喝水都不够了。还请上级主管部门考虑!还望各位朋友告知!

一代宗师 发表于 2014-9-25 11:06

劳资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般五险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缴纳保险。这个是合情合理的! 况且国家貌似规定的 必须缴纳的!只要签订合同的

我心本善 发表于 2014-10-10 16:48

问题是,举个例子,现在给工人定的工资1800元,但是上面来人叫工人们签订合同时说,这1800元里就包括800元缴五险的,这是国家已经在给你们付了,另外自己还要缴200。所以,每个月领到手的工资只有800元。计算方法是1800-800-200=800。这叫什么?这不是完全在由工人自己缴纳五险吗?何来单位给按国家标准相应匹配呢?这又是什么规定呢?谁的规定用人单位由自己承担所有五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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